中国的家庭财富不平等

作者: 靳永爱、谢宇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17-03-07

本文基于CFPS 2012年和2014年数据,分析了中国家庭财产的分布、结构、影响因素及流动性,揭示了财产不平等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文章指出,尽管中层家庭的财产增长比例较高,但顶端和底端家庭的财富差距依然巨大,房产在家庭财产中占主导地位,且债务负担加重。区域差异、制度性因素和受教育程度对财产水平有显著影响,而收入与财产的相关性较低。

财产不平等是经济不平等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重要维度。特别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家庭的私有财产水平快速上升,财产分布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那么,中国家庭的财产积累的水平如何?财产分布的不平等达到了什么程度?财产分布的影响机制是什么?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这些问题。我们将利用CFPS 2012、CFPS 2014调查数据,描绘中国家庭财产分布的全景图。

2014年全国家庭净财产均值为44.4万元,中位值为18.8万元。在其他各个分位数的分布上,全国有25%的家庭财产小于7.2万元,75%的家庭小于39.7万元,顶端10%的家庭财产高于80.6万元,顶端5%的家庭高于123.0万元,而最高1%的家庭则在327.3万元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2014年全国家庭户数共有4.45亿,估计全国家庭总财产为197.4兆元。

从家庭财产存量的增长看,从2012到2014年两年间,家庭平均净财产增长了5.2%。按分位数从低往高排列,中层家庭的财产增长比例高于底端和顶端两端的家庭,中位值和75%分位数上的增长比例超过19%,而25%分位值上的增长比例为14.3%,95%分位值上增长比例为9.0%。中层家庭财产的快速增长有利于降低整体的财产不平等水平,但顶端和底端家庭的财富差距仍然巨大。

2014年我国家庭财产基尼系数达到0.7,顶端1%的家庭拥有全国总财产的29.7%,顶端5%的家庭拥有财产比例达到46.6%,顶端10%的家庭拥有财产比例达到57.7%。而底端50%的家庭拥有财产比例仅为8.1%,底端25%的家庭财产拥有比例不到1%。

比较2012年和2014年的家庭财产分布模式,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新变化:首先,尽管基尼系数有所下降,顶端极富家庭所占有的财产比例有所减小,但底部25%的家庭所拥有的财产比例也在缩小。这意味着财产增长更多更快的家庭集中在财产分布的中部。其次,顶端极富家庭和底端贫穷家庭的财产差距进一步扩大,2012年90/10比率为32.9,2014年上升到53.7,财产水平差距大幅度提高。

同时,从2012—2014年,无论是分城乡看还是分地区看,我国极富家庭和贫困家庭之间的财产差距在持续快速扩大。

2014年,在全国家庭财产中,房产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家庭净房产占家庭总财产的比例高达74.9%,比2012年增加了2.4个百分点。

我国家庭财产中房产所占的比例早已远远超过一些发达国家,而且房产在我国家庭财产中所占比例呈不断增长的趋势,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健康的财产增长方式,不利于家庭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除了房产外,金融性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耐用消费品、土地这几项资产在我国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例较低。除了生产性固定资产从2012年到2014年出现了下降外,其他三项家庭财产基本保持稳定或略有增长。

从债务负担看,2014年家庭财产负债比例升高,达到了8.7%,而2012年为6.3%。具体而言,住房负债比例的上升导致了家庭总负债的上升。2012年,在家庭负债中,住房负债占2.3%,低于非住房负债(4.0%);到了2014年,住房负债比例一跃升至5.4%,反超非住房负债(3.3%)。住房负债的增长从侧面反映了城市房价的不断攀升和农村建房成本的持续上涨给一些家庭造成了较大的债务压力。

首先,结构性因素会影响财产水平和增长速度。区域差异是经济不平等研究中经常提到的结构性因素。我国家庭财产水平和增长速度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2014年城市的平均家庭净财产水平是农村的2.1倍。从2012年到2014年,城市家庭平均净财产水平上增长了13.1%,农村增长了25.2%。农村较快的增长速度使得城乡差距略有缩小。省际差异巨大是我国家庭财产分布的另一重要特征。

在CFPS独立抽样的5个大省中,上海的家庭财产水平遥遥领先。2014年,上海的平均家庭净财产水平达到了176.0万元,是家庭财产水平最低的省份(甘肃)的8.1倍。同时,各省在财产增长速度上也有很大差别。上海不仅财产水平高居榜首,财产增长速度也最快,平均家庭净财产从2012年到2014年增长了29.5%,而甘肃的增长比例仅为16.7%,河南为13.8%,辽宁仅为5.9%。

这样的增长模式进一步拉大了省份之间的财产水平差距。

第二,制度性因素是影响财产水平的重要因素。有成员在体制内工作的家庭具有较大的财产优势。2014年,在体制内工作的城市家庭,其平均家庭净财产水平达到了71.2万元,高出体制外家庭67.2%。体制内工作的家庭不仅财产绝对水平更高,而且发生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更大。

第三,受教育程度则会影响财产水平和增长速度。

数据显示,家中成年人最高的受教育程度与家庭财产水平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教育水平越高的家庭,其财产水平越高。而且,对比2012—2014年的增长模式可以发现,受教育水平的两端财产增长速度较快,即未上过学和本科及以上教育水平的家庭其财产增长速度要大于中间组家庭。

这样的增长模式一方面有利于缩小未上过学的家庭跟大专及以下受教育水平家庭的差距,但另一方面本科及以上受教育水平家庭财产的大幅度增长也拉大了该组与其他教育组的差距。

第四,我们的研究还表明,收入与财产相关度并不高。在使用CFPS 2012数据计算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相关系数时,其结果为0.37,这反映了这两个经济变量之间的相关度较低。

CFPS 2014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二者的相关系数进一步降到0.26。另外,我们用表3中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分别从低到高排序,分成四个均等组,来观察收入分布和财产分布之间的关系。同样地,我们发现,收入和财产之间的相关性并不高。值得注意的是,收入中的最富裕组(75%—100%)和最贫穷组(0%—25%)跟财产中对应的最富裕组和最贫穷组重合比例较高。

这反映了,尽管对于中间组家庭来说收入和财产的相关性较弱,但财产和收入对贫穷和富裕的测量存在着更大程度的一致性。

我们把2012年和2014年两年都收集了财产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家庭进行匹配,将两年的家庭财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均匀分为0%—25%、25%—50%、50%—75%和75%—100%四个组,分析从2012年到2014年家庭财产所处的相对位置的变化。

表4显示,从2012年到2014年,家庭财产保持相对位置不变的比例在0%—25%、25%—50%、50%—75%、75%—100%四个组上分别为60.5%、44.6%、44.5%和64.6%。底端贫穷组和顶端富裕组的流动性更低,而中间阶层的流动性较大。

分城乡看,城市中家庭财产排序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的比例依次为62.4%、43.7%、44.0%和64.9%,农村相应的比例则依次为56.7%、38.3%、40.8%和61.3%。整体看,城市的富裕组和贫穷组家庭财产相对更为稳定,两年间有更高的比例维持在同样的位置。而农村的财产流动性更高,两年间财产排序位置变动更大。

基于CFPS 2012年和2014年数据,我们有以下发现:(1)2014年中国平均家庭净财产为44.4万元,全国家庭财产总量为197.4兆元,2012—2014年家庭平均净财产增长了5.2%。(2)2014年我国家庭净财产基尼系数为0.7。顶部富裕家庭和底部贫穷家庭在全国家庭财产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都有所下降,然而贫富差距依然巨大。财产分布中,中间家庭的财产增长速度高于两端家庭。

(3)我国家庭财产中,房产占绝对性主导地位,而且在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例持续增加,呈现出不健康的增长模式。(4)我国家庭债务负担、尤其是住房债务负担加重。住房负债的上升推动了我国家庭总负债比例的上升。2014年我国家庭住房负债超过非住房负债。(5)区域差异在财产不平等中依然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城乡差异有所缩小,2014年能够解释总的财产差异的9.5%,然而省际差异持续扩大,对财产差异的解释比例从2012年的22.5%上升到2014年的27.2%。(6)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与家庭财产水平密切相关。工作单位类型代表政治资本,在体制内工作的家庭具有较大的财产优势。教育代表市场性因素,受教育程度与家庭财产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相关性较小,2014年二者的相关系数仅为0.26。

(7)从家庭财产的流动看,顶端富裕组和底端贫困组流动性更低,中间阶层财产流动性大。城市的财产流动性弱于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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