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鸡就已经进入华夏先民的视野中了。进入先民视野中的鸡,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融入到中国人的信仰、礼俗、饮食、工艺等民俗生活之中,逐渐脱胎成一只内涵丰富的文化灵禽。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鸡是“知时畜”“司晨鸟”,有“时夜”“烛夜”“翰音”等别称。鸡能知时、能司晨,源于其与太阳的神秘联系。古人尝试着解释这种联系,于是便有了鸡与太阳的诸多神话传说。
少数民族有鸡叫太阳的神话。苗族神话《公鸡请太阳》讲:远古的时候,天上没有太阳和月亮,地上寸草不生,先民造了12对太阳和月亮挂在天上。这些太阳和月亮不听人们招唤,往往一起出来,晒得天下草木干枯。一个神箭手射下11对太阳和月亮,剩下的一对吓得躲起来。人们派蜜蜂、黄牛、老虎、狗等分别去请,但没有请来,最后还是红公鸡把太阳请了出来。相似的内容还出现在壮族、黎族、侗族、布朗族等民族的神话传说中。
因为鸡能报晓,人们相信鸡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于是鸡又成了辟邪之物。战国时民间就有“挂鸡于户,悬苇索其上”以逐百鬼的习俗;汉代人杀鸡悬挂在门户上,认为能调和阴阳、节制风雨;南北朝时期,磔鸡于门逐渐被贴画鸡所取代。
鸡血同样也有辟邪功效。农历十月初一是传统的寒衣节,在河南一些地区这天要杀鸡。传说阎王这天要放鬼出来,至来年清明收回。人们相信鬼怕鸡血,遂以鸡血驱除鬼魅。俗语说“十月一日,杀小鸡儿”。
鸡之所以能驱鬼辟邪,还是源于其与太阳的联系。太阳为阳气之精,鸡报晓、属阳物,鬼惧光、属阴类,阳能制阴,鸡因此具有辟邪除祟的法力。民间俗语说:“鸡叫阳,狗叫阴;鸡鸣兆客到,狗吠鬼登门。”鸡除了被用来辟邪,人们还用它来占卜。鸡卜本是古越人的占卜习俗,早见于《史记·孝武本纪》:汉武帝灭掉南越之后,听从南越人之勇的建议,命令南越巫师建祠庙、筑祭台,恢复南越人祭祀上帝、百鬼以及鸡卜的传统。
鸡卜习俗传承至后世。在近代云南行商、马帮中曾流行鸡卜,用以卜问出行、财运的吉凶,称“看鸡卦”。鸡卜习俗还广泛存续于瑶族、黎族、彝族、佤族、水族、珞巴族、哈尼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的生活之中,有些民族甚或到了“无事不鸡卜”的程度。
仪式是由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鸡不只出现在人们的信仰观念中,也大量出现在婚礼、丧礼、祭祀、结拜等民间仪式上,具有表演性质和象征意味。
在河北、山东等地的传统婚礼上,有以鸡作为聘礼的习俗。临近迎娶,男女方各备一只红鸡,男方备公鸡、女方备母鸡。婚礼当天,女方家的鸡由伴嫁的男孩抱着随新娘一起坐在花轿上,在鸡鸣之前赶到新郎家。俗信此时公鸡在睡、母鸡未眠,寓意女人今后不受男人欺侮。男方则将公鸡和母鸡一起拴在桌腿上,并不时击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为止,民间以为这是妻子制服丈夫的象征。这两只鸡不得宰杀,任其老死,因此称为“长命鸡”。
公鸡还被用来代替新郎成亲。广东五华县的客家人,新婚之夜如果新郎因事缺席,需把一只脚缠红绳的公鸡用鸡笼罩在床上,象征新郎陪伴新娘。东南沿海一带的渔民有“公鸡拜”的婚俗。择定婚期后,如遇新郎出海捕鱼未归,男方家便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行拜堂礼,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鸡,按捺鸡头与新娘交拜。拜堂过后,鸡脖上系一条红布,把鸡关入洞房,以饭食喂养,待新郎出海归来后,才将公鸡放出。
民间因此有“阿姑代拜堂,公鸡陪洞房”的俗语。白族民众视鸡为民族的图腾,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定亲之日,男方除给女方送首饰、衣服等信物外,还要送一只挂彩的红公鸡和两瓶烈酒,俗称“订鸡酒”;结婚当天,男方要再送鸡和酒,以示信念坚定;新婚第二天早上,新郎新娘要在洞房中同吃半生不熟的鸡肉和糯米饭,并分赠给至亲密友。有童谣戏曰:“新姑爷,新媳妇,躲在洞房吃鸡肉。
骨连筋,筋连肉,撕也撕不开,啃也啃不动,新郎笑嘻嘻,新娘嘻嘻笑,新郎新娘亲骨肉。”婚后三天,新婚夫妇还要带着礼品和一只红公鸡酬谢媒人。生了孩子后,男方还要用红公鸡(生女孩则备母鸡)向岳父母报喜。
鸡又是一些少数民族敬神的供品。水族信奉的门坎神是保护人畜平安的家居之神,祭祀门坎神时要杀一只公鸡;布朗族祭灶神、土地神、山神等神灵时要用鸡;苦聪人祭龙神最主要的供品也是鸡,等等。
鸡血也出现在汉族民间的结拜仪式上。结拜也称“结义”“换帖”“拜把子”,是汉族民间的一种结盟仪式,有磕头换帖、同饮血酒、对天盟誓等仪式过程。其中,同饮的血酒中就有鸡血:杀鸡(男用公鸡、女用母鸡)沥血于酒中,结拜者刺破中指(男左手、女右手)滴血其间,然后按年龄大小,每人象征性地喝上一口,此举也称“歃血立盟”。
鸡换是流行于青海河湟地区的习俗。初生婴儿如有休克症状,当地人认为需要“换命”,婴儿方能醒来,换命的方法是:将公鸡头朝外置月房门坎上,用刀斫掉鸡头,将鸡血涂在婴儿嘴上,连呼其父名字,待婴儿醒来后,以“鸡换”二字作为婴儿乳名,认为这样可保孩子一生平安。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鸡有着诸多优良的品质:“夫鸡,头戴冠,文也;足传距,武也;见敌而斗,勇也;得食相呼,义也;鸣不失时,信也。”除此之外,“鸡”“吉”同音,寓意吉利;鸡冠之“冠”与“官”同音,寓意升官。基于这些美好的寄寓,自古而今,鸡的形象大量出现在民间日用物什上。
鸡冠帽是彝族撒梅人未婚女子的帽饰,彝语称之为“撒尼莫吐”(撒尼帽子),因帽形似鸡冠,也称鸡冠帽。鸡冠帽帽冠呈鸡冠形,上绣精美的花纹,戴在头上犹如一只啼鸣的雄鸡,代表着吉祥与幸福。每个撒梅姑娘至少拥有一顶鸡冠帽。订婚之前,鸡冠帽“鸡头”向后,表示未婚;订婚之后,鸡冠帽“鸡头”要转向前;结婚之后,摘下鸡冠帽,改换已婚妇女的发型、发式。在一些传统时间节点上,也有鸡的影子出现。
在河北、山东等地,立春时节要戴春鸡,春鸡又称“迎春鸡”,是妇女用碎布缝制的鸡形饰物,立春时挂在孩子身上,有驱邪求吉之意。在谷雨节气里,陕西一带的民众要绘制“鸡王镇宅”的厌胜物:早起收取露水研墨,在纸上画一红冠公鸡,嘴啄毒蝎,蝎身上涂上红色,表示已被杀死;把它贴在墙壁上,用以镇压毒蝎,以求家宅平安。在浙江金华一带,端午节要给小孩佩戴“鸡心袋”。
鸡心袋也称“端午袋”,是用红布缝制的小袋子,形似鸡心,内装茶叶、米和雄黄粉,挂在小孩胸前。“鸡心”与“记性”谐音,俗信小孩挂了“鸡心袋”记性好、有出息。在陕西扶风一带,正月二十日以后,妇女要用花布制成小布鸡戴在孩子胳膊上,俗信能使孩子一年不得病。
除此之外,民间一些日用物什也以鸡为名。古有“鸡鸣布”一说。相传晋时有浣沙女,事母不嫁,以织布自给,常夜浣纱,天明成布,因此得名鸡鸣布。《隋书·地理志》载称:“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谓之鸡鸣布。”青海地区称传统棉靴为“鸡窝子”。靴为两片,垫上棉絮,密密缉过,用骰子皮(生牛皮制成的细条)把两片缉成一条楞状;靴底由7层褙布叠成,一般厚2寸多,上布下皮,结实耐穿,暖如鸡窝,因此得名“鸡窝子”。
鸡的形象还大量出现在各民族的民间游艺中,这些游艺或以真鸡出场,或仿以鸡形,或谐以鸡名,成为民众生活的调剂与补充,兹举几种如下:
斗鸡。斗鸡之戏早见于先秦时期。《战国策》中就有齐国国都临淄之民好“斗鸡走犬”的记载,唐宋之后斗鸡之风大兴于民间,成为民间博戏的重要内容。旧时开封一带有“斗鸡会”,时在每年正月初二、十二日,会场有半亩大小,围以土墙,由囊家(设局聚赌抽头取利者)撮合双方,约定赌注,放鸡决斗。每斗一局称为“一坑”,每坑输赢钱数不等,囊家抽取百分之二十利息。观者既可围观,也可下赌注,称为“猜嘴”。至掌灯时斗鸡才宣告结束。
撞拐。撞拐是锻炼平衡和耐力的一种传统游戏,南方称斗鸡,北方称撞拐。把一条腿向前拐着,或用手扳住,两人用单脚一蹦一跳地用拐着的那条腿对撞,谁被撞得失去平衡拐着的腿放下来了,谁就输了。此戏可以两人玩,也可以多人玩。
鸡拳。鸡拳是流行于我国湘西和福建福州一带的象形拳,相传为清末湘西人张海全模仿公鸡的奔、跳、飞、跃、斗等动作结合少林拳术创编而成,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鸡拳的手法有指、掌、爪、顶等;步法有三角步、三七步和七三步等,典型的动作有金鸡独立、飞爪戏珠、寒鸡抱蛋等,偶尔也伴有鸡鸣;套路有三战、四门、七步、十八法、三十六手、七十二步、斗鸡、群鸡斗等。
老鹰捉小鸡。这是汉族地区的儿童游戏,游戏开始时根据规则确定角色,一人当“母鸡”,一人当“老鹰”,其余的当“小鸡”。游戏开始时,“老鹰”叫着追赶鸡群,“母鸡”极力保护身后的“小鸡”。“老鹰”再转着圈去捉“小鸡”,如“小鸡”散开或有“小鸡”被捉住,一次游戏结束。下一次开始时,被抓住或散开的“小鸡”则充当“老鹰”。
踢鸡。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青年男女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争相去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其他任何人。对于青年男女来说,此时可借机追打自己的意中人,“踢鸡”又成了他们传情达意的一种手段。翻开汉语词典,与凤和鸡有关的词汇形成鲜明的对比。
形容凤的,诸如凤毛麟角、凤凰来仪、凤雏麟子、凤冠霞帔等,以文雅为主;形容鸡的,诸如鸡鸣狗盗、鸡毛蒜皮、鸡胸龟背、鸡蛋里挑骨头等,以俚俗居多。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差别,应该与民族的文化传统有关。凤是人们杜撰出来的神鸟,雄称“凤”,雌称“凰”,后人雌雄统称凤,并以其寓指宫闱内的嫔妃,以与高居龙位的帝王相配,为皇家专享。
鸡却更多地鲜活于民间社会,人们信其灵、谐其名、餐其肉、仿其形,把鸡的信仰、审美、实用等功用发挥到极致,这应该也是“鸡不如凤”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