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篇网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让“校园欺凌”这个话题重新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在文中,一位母亲控诉自己10岁的孩子在学校遭到同学的欺凌,校方却处置失当。此后,校方两次发表公告回应,认为此事属于偶发事件,不属于校园欺凌的范畴,引发了巨大争议。
从涉事双方的叙述中,可以重建出此次争论的关键事件:课间休息时,明明(化名,下同)去厕所,进入一个隔间,亮亮和军军随后进入厕所,亮亮将隔壁一个装有使用后的厕纸的垃圾筐扣在了明明头上。此后,亮亮和军军离开厕所,明明做完清洗后也离开。
从现有的信息判断,这到底是不是一起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事件?校园欺凌行为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在我国,近年来时常能看到关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报道。但是,对于这种行为的界定,仍然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2016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不过,这份文件聚焦在校园欺凌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上,对于欺凌行为本身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在国际上,通常采用挪威学者丹·奥维斯(Dan Olweus)给出的校园欺凌定义:一名学生长期反复地受到另外一名或多名学生的负面行为的影响;后来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定义进行了拓展,不过一般认为校园欺凌行为至少应满足下列三条标准:主观敌意(hostile intent)、力量的不对等(power imbalance)、持续性(repetition)。
许多组织和机构,如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都采纳了这套标准,作为校园欺凌行为的界定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套标准仍然有许多模糊之处。比如,主观敌意应该如何认定?持续性是否有具体的时长标准?现实生活的情况通常更加复杂,在这些方面,这套标准仍然有待进一步细化。
以这个标准为基础,反观此次事件,争议的焦点之一正是 “持续性”这个因素。在《生死之交》一文中,根据明明母亲的叙述,亮亮“一直找他(明明)麻烦”,提示可能存在持续性的欺凌行为。校方的回应则称,“明明和亮亮、军军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双方在“持续性”上认可的事实不一致,谁是谁非?在得到更多可靠的信息之前,我们还无法做出明确判断。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校园欺凌事件涉及未成年儿童,社会舆论在讨论和评判时尤其应该小心谨慎,以免造成二次伤害。无论本次事件的真相如何,校园欺凌问题都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在我国,近年来时常能够看到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新闻报道,甚至还有视频在网上流出。在全球范围内,校园欺凌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例如,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70%的中学生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欺凌者,校园欺凌都会给他们的成长带来十分负面的影响,因此各国教育界一直在努力探索预防与干预的有效方法。在这方面,从挪威的奥维斯欺凌预防项目(Olweus Bullying Prevention Program)以来,许多西方国家已经推行了大规模的反欺凌项目,以学校为中心,学校、社区、家庭通力合作,以应对校园欺凌的挑战。
这类项目通常包括下列环节中的一种或几种:学校层面、个人层面、教室层面、社区层面。
元分析显示,这类项目确实能够有效地降低校园欺凌的发生频率,降低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北京名校事先在反欺凌项目中多投入多建设,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多少有些进退失据。但是,除了肢体暴力之外,社会排斥等隐性的欺凌同样普遍存在,但更难察觉和监控。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还诞生了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等新的欺凌形式。这些也是未来反欺凌需要注意的细节。
《指导意见》的发布,表明反校园欺凌已经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但标准不清,反欺凌的项目也未得到有力执行。反校园欺凌,我们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