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蚯蚓吃着有啥不同?有人花半辈子时间,作了这些妖——“夏布利的蚯蚓有绵长的矿物余味。皮卡迪的蚯蚓又潮又霉,吃来如同朽败的木渣。肯特威尔德高地的蚯蚓新鲜而口味单纯,非常适合搭配烤鲽鱼。萨默塞特平原蚯蚓的味道就像可靠而朴实无华的皮革和黑啤。但威尔士黑山的蚯蚓最难评判,倘若盲测必定是巨大的挑战。我还不敢妄然为它写下描述。”不,我拒绝……为了照顾读者感受,此处是一个蚯蚓软糖。
就凭这一段话,大概也足以名垂青史了。然而牛津大学研究者查尔斯·福斯特(Charles Foster),举世无双的兽医、伦理学家、博物学家、品蚯蚓家、旅行家、作家以及狗獾,半辈子都在做这件事情。好吧,不是半辈子都在品鉴蚯蚓,而是半辈子都在像动物一样生活(包括但不限于狗獾)。所以他当然实至名归地分享了2016年搞笑诺贝尔生物学奖的一半!(另一半归给了一位在自己手脚上装假肢并混入山羊群中生活的家伙。
)查尔斯·福斯特,一个致力于在野外当动物的人。“当你把蚯蚓放进嘴里的时候,它能感受到你的体温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你可能会想它会一头往下钻去,向你的喉咙、向更深的黑暗里去寻找自由——毕竟这通常来说对它意味着家和安全;但是它不。它直奔你牙齿中间的缝隙而去。我的牙缝隙可是不少,70年代的谢菲尔德没人带牙套。
它把躯体缩成一线,拼命从缝间拱过;而如果它被昂贵的假牙桥所阻碍,迟迟无法取得进展,就会陷入狂怒之中,翻转跳跃有如绕身体旋转的离心机,抽打着你的牙龈。最终,沮丧绝望的它会在系带旁找到一块潮湿之所,蜷缩起来权当安身之地。如果你再张开嘴,它会一跃而出,尾巴绷紧贴住你嘴的下沿,如同起跑线上的运动员。”……难怪人们要火葬呢。
但是这是身为狗獾的必须代价——毕竟一只狗獾85%的食谱是蚯蚓,而福斯特同学钻在威尔士的山洞里当了六个星期狗獾(和真正的狗獾在一起)。他还在伦敦城里当过狐狸(被路人当成疯子,废话),安排血猎犬追杀自己来感受赤鹿的日常(剧情不包括被吃掉的部分),像水獭一样用牙齿捉鱼(得不停地抓,依然总是会饿肚子),以及穿滑翔翼和雨燕一起飞翔(同时像嗑瓜子一样大嚼雨燕最爱吃的虫子)。
其他成就还包括在草间爬行、用粪便标记领地、用鼻子把腐烂的披萨翻过来以及吃下草叶和灌木再呕吐但不吐出来以体验反刍。他是不是脑子有点……那个啊。当动物是种什么体验?感受完野兽的日常,福斯特还写了本书。对此福斯特同学表示:乱说。“我想做的是让人意识到,他们自己看待世界的观点,是不是真的就是人类所应有的唯一观点。如果人们只把这些东西当成怪癖,那我就失败了。
这其实是一本旅行书,是尝试去拜访那些我们每天都看到却从不曾看见的地景。”噢。顺便说,作为一只狗獾,福斯特先生十分讨厌水獭。虽然他靠牙齿还是抓住了几条鱼,但他自认为最接近于水獭的状态是“连续几天晚上不睡觉,过两个小时就喝一杯双份浓缩咖啡,然后一个冷水澡,然后吃一份由还在抽搐的寿司组成的巨量早餐,然后打一个盹,就这样重复下去一直到死。”……听起来如此熟悉。可能其实我们和动物的距离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远。
(虽然蚯蚓还是算了吧。哪怕是威尔士黑山蚯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