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可以当厨师吗?

作者: 钟凯

来源: 百科知识

发布日期: 2016-09-01

本文讨论了乙肝携带者是否可以从事厨师工作的问题,分析了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和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解释了为何乙肝和丙肝不再被列入目录,并强调了消除肝炎歧视的重要性。

在外就餐时,你是否注意到有些餐馆在一进门的显著位置有一个大大的表情图标,旁边还写着A、B、C字样?这其实是“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是当地监管部门对餐馆的卫生评价,B级或以上的就是“笑脸”,可以放心消费,C表示勉强可接受。有时,你还会在旁边看到另外一些公示信息,比如餐馆厨师和服务员的健康证。这是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否则经营者要挨罚。

什么是“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这些疾病是: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对以上规定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餐厅的厨师和服务员、食品企业生产线上的操作人员、早餐摊点上的面点师傅以及卖熟食、糕点、凉菜的售卖者等食品行业工作者,如果得了这些病,可能污染食品并导致消费者生病。

为何把乙肝、丙肝去掉了?过去国家发布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中是包括病毒性乙型、丙型肝炎的,在名单中统称为“病毒性肝炎”。这次卫计委发布的名单特意将病毒性肝炎锁定在甲肝和戊肝。最新的规定为何把乙肝和丙肝去掉了呢?原因是食物并非乙肝和丙肝的传播载体。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接触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就餐等不会感染乙肝。

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传播,包括输血感染,共用针头吸毒等。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也不会感染丙肝。既然跟食品安全无关,当然就被去掉了。

别小看这个名单,它关系到万众健康,也关系到很多人的生计,因此需要慎之又慎。本次发布的名单只是第一批,是经过大量的专家论证形成统一意见的病种。卫计委也提到,今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秋冬季节常见的诺如病毒感染、曾导致江苏上万人生病的大肠杆菌O157:H7等,都是大家很关注的传染病,说不定以后就会被加进名单中。

消除肝炎歧视人人有责。

中国有近1亿乙肝或丙肝病毒感染者,承受了全球1/4的慢性肝炎疾病负担。由于缺乏了解或误解,这些感染者面临严重的歧视,比如被学校、单位辞退;被同事、同学排挤;遭遇求职障碍等,给感染者带来痛苦、焦虑和抑郁,甚至导致自杀。为了消除就业歧视,国家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除特殊规定外,不得强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从这个角度说,卫计委发布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名单”去掉乙肝和丙肝也是尊重科学、消除歧视的一次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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