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冰棍相依为命的夏天

作者: 石聪

来源: 博物

发布日期: 2016-07-27

本文讲述了冰棍的起源、发展历程以及它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从古代的冰饮到现代的冰棍,展示了冰棍文化的演变。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拿冰棍来当饭吃啊。天气太热,不想多说话。冰棍的祖宗在中国,起源于古人“吃冰”的传统,有《诗经》为证:“纳之凌阴”,所谓“凌阴”就是贮冰的密室。在两三千年前的夏天,周朝贵族常用冰块来招待客人,并专门设立“凌人”一职管理冰块。《周礼》有云:“凌人掌冰,以供祭祀宾客。”最早的冷饮制品比较简单,屈原《楚辞·招魂》:“挫糟冻饮,酎清凉些。”《楚辞集注》:“挫,捉也。冻,冰也。酎,醇酒也。

”是说把冰块放于酒中,让酒的温度变得冷冽清爽。可见喝酒加冰块不是现代人想出来的什么新点子。而到了唐、宋两朝,那冷饮的花样就更多了,最著名的就有“雪泡梅花酒”(见《梦粱录》)、“凉水荔枝膏”(见《东京梦华录》)、“冰镇珍珠汁”(见《续夷坚志》)等等,真是馋死人了。这些冰块不仅是冰棍的雏形,也是冰激凌、雪糕等冰点的源头。700多年前,元朝皇宫里的冰酪就是最早的冰激凌,只有王室有实力和资格制作。

后来,马可·波罗从元朝宫廷得到了秘方,传到意大利王室,才有了今天的冰激凌。美国的冰棍迟来了千年,中国人吃冰吃了2000年,美国人才有口福尝到冰冻零食。发明者是一个11岁的孩子,叫弗兰克·埃珀森。他经常把苏打粉和水搅拌在一起,制造汽水。1905年冬天,埃珀森把一桶汽水忘在室外。那晚,旧金山的温度达到了冰点。第二天清晨,等男孩想起来,汽水已经连同搅拌棒一起,冻得严严实实。

他用搅拌棒挑起冻汽水尝了尝,味道竟然格外好,于是,他以自己的名字命名这种零食——埃珀森冰柱。18年后,埃珀森带着发明到加州的游乐场里试卖,一根5美分。冰棍第一次出现在美国公众的视野中,就引起了轰动,并从此流行开来。1924年,埃珀森申请了专利,并出了7种口味的冰棍。当今美国跟加拿大冰棍销量NO.1的品牌,前身就是埃珀森冰柱。

今天,冰棍的花样越来越多,水果粒、干果仁、咖啡、果冻……各种美味都加入其中,巧克力甚至糯米都被用来做冰棍的外皮。精明的商人还在冰棍的外形上打主意:脚掌、舌头、粽子、汤圆等都成为冰棍的造型。冰棒承载了好几代人的童年记忆。那时,糖是奢侈品,所谓“白糖冰棍”其实是用糖精做的,能吃到绿豆、红豆、奶油等花样冰棍是最大的幸福。

伴随着“冰棍,卖冰棍”的吆喝,小推车或自行车后架上的泡沫箱子里,一床小小棉被包裹着的冰棍,就是许多人曾经的甜美梦想。所以冰棍经常出没的地方,也是孩子嬉闹的阵地。冰棍吃完了,棍儿还要再利用一下,各地孩子发明了不少“冰棍棍”游戏。比如“挑棍儿”:握一把棍散开,然后逐一取出,不能碰到其他的棍儿,否则就换对方玩。也有心灵手巧之人,用棍子编织成城堡、赛车甚至战船等各种形状的玩具,可谓是骨灰级的冰棍粉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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