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近代史中,有一件和植物相关的事件,常常令人唏嘘不已——1848年,英国人罗伯特·福琼(Robert Fortune),通过各种手段从浙江等地采集了2万多株茶树小苗以及近2万枚茶树种子,连同8名制茶工,一齐带到了印度。这次茶树种质资源的流出事件,成为了世界茶叶历史上的分水岭,标志着中国在茶叶种植和贸易上数百年的垄断被打破,为大清经济和政权的崩溃又压上了一块砝码。
福琼“盗窃”茶种的行为固然是影响近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大事件,但如果将目光放的再长远一些就能看到,这种植物在地区间的转移,随着人类活动的频繁是无法避免的。获得优良物种并加以利用,是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就在“窃茶”事件整整三个世纪之前,我国海外商人陈振龙的一次“走私”,使得一种外来植物成为了延续百万人生命的法宝,而这也深刻的影响了我国历史的走向。这种植物,就是今天的主角——番薯。
番薯(Ipomoea batatas)是旋花科番薯属植物,最初原产于中美洲墨西哥、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及附近海岛,它的种加词“batatas”,就来自其海地语的名称“batata”,早在五千多年前,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开始种植这种能开出淡紫色喇叭花的植物了。当哥伦布到达美洲新大陆后,番薯才和番茄、土豆等一起第一次被欧洲人所认识,并被作为哥伦布进献给西班牙女王的异域植物。
16世纪初,番薯已经在西班牙各地所种植,并随着被无敌舰队保护着的商船扩散到了西班牙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而东南亚的菲律宾群岛,正是其中之一。由于气候适宜,番薯在菲律宾群岛便扎根生长,迅速成为当地重要的粮食作物。
然而彼时的明朝东南沿海,却由于海禁和粮食歉收的影响,随时面临着饥荒的危机。因此,在东南亚经商的陈振龙敏锐地察觉到番薯的潜力。
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陈振龙偷偷购买了几根番薯苗,并将它们绞入涂了泥巴的帆船缆绳上,以此躲过西班牙殖民者的层层检查,最终成功将番薯“走私”进入福建。第二年恰逢大旱,眼看饥荒无法避免,陈振龙向福建巡抚金学曾上书推荐种植番薯,使得甘薯在福建地区广为种植,成为了缓解饥荒的“救命粮”。
当地人为感谢金学曾推广番薯的救命之恩,甚至将因来自番地而得名的“番薯”,改称“金薯”,足见番薯所挽救的生命之多。
十年后的1608年,另一位明朝的重臣和科学家徐光启,因长江下游地区洪水泛滥导致饥荒之时,专门撰写一道疏奏来推广番薯,这就是有名的《甘藷疏》。尽管原文已经散佚,但从其遗留下的序中依然能看出徐光启对番薯的推崇。
番薯之所以在明代得到大力推广,与它适应性强、产量高,以及生熟均可食用的特性密不可分。番薯最主要的食用部位,就是那皮红肉白,甘甜可口的块根。对于番薯来说,温暖、疏松的土壤是它的最爱,因为疏松的土壤有利于块根快速的膨大。在土质较好的田地,番薯产量可达每亩万斤,即使较差的土壤也能达到五六千斤,远高于水稻产量。
从明朝传入我国到现在,番薯这个“走私”货,已经成为了第四大粮食作物,每年产量高达1.2亿吨,占据了世界的头把交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