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间,两位我们熟知的大臣,吵了天翻地覆的一架。一位是砸光的司马光,一位是醉酒的欧阳修。他们吵架的话题,是关于高考名额分配的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司马光是北方人,来自山西。欧阳修是南方人,来自江西。自从唐代恢复科举这个高考制度之后,一直是北方考生占据绝对优势。而来自京城的本地考生,更是占了大大的光——长安分配的名额远超其他地区。
当时这种情况,连柳宗元都看不下去了:“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全国的考生加起来,还没长安一个地方的多。但长安学生的好日子,随着安史之乱的到来,结束了。从安史之乱,到五代十国,再到北宋,北方就没消停过。常年处于战争状态的北方人,更加尚武。而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向南方搬迁,日子更安稳的南方人,读书的风气却越来越好,学霸也是越来越多。
等到司马光和欧阳修的时代,崇文的南方学生,在高考中已经形成了对北方学生碾压性的绝对优势。这种碾压,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我们先要了解一下北宋时期的科举制度。简单来说,省略到考秀才的步骤,首先你要在乡试中,也就是在自己的省里考中举人,然后才有资格去汴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省试。
那么,如果你有幸出生在南方,恭喜你,你不用打仗,但是跟你一起参加乡试的有两三千人,而成为举人获得省试名额的,只有二、三十人,录取率为1%。如果你出生在北方,比如说跟西夏打仗的陕西,不幸的是,你们省只有10个进京名额,只能产生十个举人。但是跟你一起参加乡试的,只有一百个人,录取率为10%!而如果参加乡试的都不足十个人,录取率就是100%甚至超过100%!
这种情况,在一些北方省份,不是没有……这种考试制度,在北宋叫做“解额制”。北方地区的录取率是南方地区的十倍,但是北方学生的代表司马光,还是不满意!因为,南方学霸对北方学渣的碾压,已经到了解额制都搞不定的程度。这种碾压很简单。
江苏三千学子参加乡试,只有30人能够去汴京,但可以想见,这杀出重重围困,从独木桥上走过来的30个举人,到了省试,那个个都是学霸中的学霸,750分的高考卷子,都能考到740分以上,堪称学神。而陕西的那10个举人,虽然也获得了进京考试的资格,但是,同样750分的高考卷子,只能考400多分,还是当不了进士。这就是司马光不满意的地方。他提出一个解决办法——逐路取人法。“路”,在北宋就相当于现代的“省”。
司马光指出,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像陕西这样的北方省份,那么不管他们那10个举人考的怎么样,都必须要有一个人录取为进士。司马光强调,如果有些北方省份,连10个举人都招不满,比如说只有6个举人,那么,这六个人之中,也必须有一个被录取为进士。除非,这个省,连5个举人都没有……简单来说,当时北宋全国一共23个省。这样可以保证,每个省,都能产生一名进士,除非你那个省连五个举人都没有。
但是,这对南方的学霸们来说,无疑是很不公平的。30个江苏学生,人人都能考740分以上,结果你跟我说,只能录取3个人做进士?北方那家伙才考500分,就能当进士,不公平啊!欧阳修就是南方学霸们的代言人。他说出了南方学子和家长们的心声:南方孩子们要从乡试中杀出重围,已经如此艰难,正所谓人艰不拆,如若省试再实行配额制,必将“使有艺者屈落,无艺者滥得……”好文艺的说。
这次吵架非常有名,在中国历史上,以第一次关于考生名额配置的争论,被载入史册。你一定觉得欧阳修做的很对,考试嘛,就是要公平,国家取士,就是要取最优秀的人才。但我觉得,司马光能够写出《资治通鉴》,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严格来说,两个人都没错。实际上,两个人都是在提倡一种公平。欧阳修提倡的“以才取人法”,叫做“考试公平”。司马光提倡的“逐路取人法”,叫做“区域公平”。
欧阳修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而司马光是为了鼓励落后地区的学习积极性,区域公平也很重要啊。你想一想,凭什么北方人要在北边跟金人辽人西夏人打的马革裹尸,杨家将呼家将打得家里都摆满了牌位,一百来岁的老太太佘太君还得挂帅出征,而南方人却可以安安稳稳的读书、考试、做官,没事了喝醉酒写写“醉翁之意不在酒”……你一定要问吵架的结果?在当时,还是欧阳修赢了,江苏地区的考生家长们热泪盈眶。但最终结果呢?
不说北宋和南宋的命运。这次争论,只是没有实现司马光提出的逐路取人法,但乡试中的解额制,依然存在。江苏考生,在乡试中的录取率,依然只有1%。三千考生,依然只能产生30个举人。而如果以考试公平论,江苏的三千考生,至少300个人可以当进士吧?再说一个结果,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他为国事忙的昏天黑地,死后得到的谥号,是文人梦寐以求的最高荣誉:文正。
嗯,中国历史上得到这个谥号的官员,极少。一般能想的起来的,也就是魏征、范仲淹、曾国藩、刘统勋。而欧阳修的谥号,是文忠。在谥号上,仅次于文正,苏东坡、张居正、林则徐、李鸿章,都是这个谥号。南方学生对北方学生的碾压,仍在继续。而争议也一直在继续。到了朱元璋的洪武三十年的一次会试中,居然出现了录取的51名学生,全是南方人的情况。这次考试,因此被称为“南榜”。
连身为南方人的朱元璋,自己都感到不公平了,大笔一挥再考一次,这次录取的61个学生,全是北方人,因此被称为“北榜”。到了明宣宗的时候,南北考试正式成为定例,全国不再使用统一的高考卷子。北方人考北卷,南方人考南卷。这下公平了吧?但是马上又有人出来说,我们四川属于南方还是北方?于是又加了一个“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还有朱元璋的老家凤阳,都考“中卷”。不过还是有个录取比例。
南、北、中三个地区的录取比例为55%:35%:10%。明朝三百年,一直用的这个制度。这个制度一直持续到康熙时代。但康熙爷是什么人,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弊端:比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玄烨指出,每年的招生录取比例,应该采取灵活对待的态度。比如说,国家今年准备招收100个进士。按之前的比例,南方要录取55人,北方要录取35人。但是,如果南方是100个考生参加,北方是200个考生参加,这不就不公平了吗?
再细分一下,南方55人,江苏和浙江的考生,各占几人?广东省又该是几人?南方各省之间,也不公平啊。玄烨强调,今后每一届的会试,采取灵活的招生制度,按照全国23个省每一届的生源比例,来确定进士的录取比例。这显然比司马光的逐路取人法要科学一点。司马光是不管你来自哪个省,不管你那个省有多少人参加考试,反正你这个省,每十个举人中只能有一个进士。
江苏的乡试考生是三千,江苏举人录取率是1%,有三十个人可以去参加全国考试,进士录取率是10%,最终三千江苏考生,能有三个人当进士。陕西的乡试考生是300人,举人录取率是10%,同样有30个人参加全国考试,进士录取率也是10%,最终,三百个陕西考生,也能有三个人当进士。
而康熙爷的办法是:比如,康熙30年,全国有一万人参加各个省的乡试,而江苏就有1000人参加乡试,那么等到康熙31年全国会试的时候,江苏的进士录取率是10%。虽然江苏的举人录取率只有2%,也就是只有20个人能当举人,但是到了全国考试的时候,如果当年录取100个进士,江苏就有十个名额,也就是说江苏这20个举人,就有10个能成为进士。
全国有一万人参加各个省的乡试,而奉天只有300个人参加乡试,那么奉天这一届的进士录取率,只有3%。他们的举人录取率即使有20%,是江苏省的十倍,也就是也能产生60个举人,但是到了全国考试的时候,如果当年录取100个进士,奉天只能有3个名额。60个奉天举人,只能有3个被录取为进士。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