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与国家科技奖励办的纠葛(续)
在1月14日,《知识分子》刊发的“史料揭秘:屠呦呦与国家科技奖励办的一次纠葛”(回复文章编号“7”提取)中,北京大学教授周程回顾了2004年1月屠呦呦获泰国玛希隆医学奖,因赴泰领奖的诸多事项与国家科技奖励办发生纠葛、最终未能成行的经过。在国家科技奖励办代为领回该奖奖章和5万美元奖金后,却因越俎代庖在奖金分配问题再次陷入僵局,且历时12年迄今无解。
其间种种龃齷让人深思,如何让获奖者有尊严,让协作贡献者真正心服,建立公平竞争的制度和环境,依然任重道远。
玛希隆医学奖颁奖典礼结束后不久,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就给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玛希隆医学贡献奖奖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这份编号为“国科字[2004]19号”文写道:“为表彰中国科学家研究开发青蒿素及其衍生药物对人类健康的贡献,泰国玛希隆王子基金会于2004年1月29日在曼谷将2003年度玛希隆医学贡献奖授予“中国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集体”,奖金5万美元,奖牌一枚。由于青蒿素类药物研究已有近40年的历程,国内先后有众多的科研单位和人员参加过该项目的攻关协作。
为了尊重历史,充分体现玛希隆医学贡献奖的宗旨,激励为青蒿素研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请将你单位关于玛希隆奖金分配的意见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办。”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玛希隆王子基金会曾要求中方提供研究协作组合影,在屠呦呦说她没有科研小组合影,而且将各路科学家代表集中到一起拍集体照又来不及的情况下,国家科技奖励办工作人员曾冒险同意将一张合成出来的集体照提供给了泰方。
没有料到的是,玛希隆王子基金会在宣传网页上使用了这张合成的集体照。由于照片中的屠呦呦左手提包,很不自然,故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后经调查发现,这张照片中的屠呦呦是由有心人将其一张生活照剪切合成上去的。因为没有屠呦呦的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集体”是不可能获得学界广泛承认的。
收到国科字[2004]19号文后,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迅速于2004年4月7日拟就复函,上报给国家科技奖励办。
该函写道:我所于2004年4月2日收到“关于征求玛希隆医学贡献奖奖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经所内有关专家和科管领导认真商议,对“中国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奖金分配方案”提出建议如下:1969年1月,在国内外大量研究寻找新结构类型抗疟新药未果的情况下,中药研究所屠呦呦研究小组应当时“523”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了国家抗疟中草药研究的军工项目,经用现代科学研究手段,结合中医药传统用药经验,通过非凡努力,组织数百次的筛选,经多年的辛勤钻研,终于发现了高效、速效、低毒、全新结构抗疟新药——青蒿素(获国家发明奖、新药证书),解决了国际上棘手的抗性疟疾治疗问题,并于1986年获得新药审批办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新药证书。
2007年5月23日, 应重庆市酉阳县政府的邀请,当年曾参与过青蒿素抗疟研究的一批老专家来到酉阳,参加了在这里召开的纪念523项目立项40周年暨“酉阳青蒿”标准研讨会。酉阳被誉为“青蒿之乡”,已故原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魏振兴教授为酉阳青蒿种植和青蒿素生产基地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酉阳县特地为魏振兴立碑塑像、以示纪念。也就是在这个纪念会后,李英写了一份关于泰国奖奖金分配的倡议书。
她在2007年6月8日成稿的“倡议书”中写道:参与青蒿素类抗疟药研究的各单位和研究人员:40年前,我们在全国五二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始了抗疟新药的研究,最终成功研究出青蒿素类抗疟药。这类抗疟药不但治愈了国内大量的疟疾患者,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疟疾病人带去了福音,WHO已将它作为治疗疟疾的一线药物。为此,我们也得到不少奖项。
其中有来自泰国的2003年Mahidol亲王医学奖(奖章和5万美元的奖金)。科技部领导和我参加了申请到领奖的全过程。
在玛希隆医学奖奖金分配问题久拖未决以及五二三项目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对其指责日见增多的情况下,屠呦呦于2007年夏奋笔起草了一封申诉函。
她在函中写道:“青蒿素的发现及其以后的衍生物研究开发是科研大协作的成果,但也应正确评价原创单位的作用,更不能故意抹杀原始创新的作用,近来有一本《迟到的报告——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由原五二三项目办公室前付主任主编,羊城晚报出版社出版,就是变相否定我所对青蒿素的发现。为此,恳请总理:1、查处有关部门在泰国奖中的弄虚作假行为;2、请有关部门查明发现青蒿素的真实情况,以激励原始创新精神。
也应力求避免在国际上造成我国科技领域管理混乱,不实事求是的不良影响。通过多年来青蒿素的种种困扰,深感我国学术领域很有实施法治的必要,科学是一定要提倡“实事求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