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另一边的加勒比海,有个小岛国叫牙买加,如今因为飞人博尔特而家喻户晓。在博尔特、以及于谦的哥哥于虚之前,牙买加最出名的人物,是007系列小说的作者——伊恩·弗莱明。最近上映的《007:幽灵党》是第24部007电影。在这些电影中,近一半改编自伊恩·弗莱明从1952年起创作的系列小说,其余则是原创故事。
弗莱明原本是英国人,二战时供职于英国海军情报处,组建过一支间谍突击队,还亲自带队潜入葡萄牙执行任务;也曾协助过美国战略服务办公室(中央情报局CIA的前身)的创办,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总之是个厉害的间谍。战后弗莱明定居牙买加,转职小说家。
工作之余,弗莱明也对博物学有点兴趣,尤其爱观鸟。为了在野外认出看到的是什么鸟,一本描绘精准的观鸟手册,几乎跟一副好望远镜同等重要。
于是弗莱明买了本参考书——《西印度群岛的鸟类》(The Bird of West India),作者詹姆斯·邦德。在构思小说主角的名字时,弗莱明就挑中了这个作者的名字。007小说作者伊恩·弗莱明,007的故事情节很多都来自他的亲身经历,算得上传奇人物。不过本文主角不是他。
《西印度群岛的鸟类》,詹姆斯·邦德的“成名作”。近80年来该书一直是加勒比群岛的观鸟圣经,多次再版。
书中介绍了加勒比各岛屿上的400多种热带鸟类,包括鹦鹉、短尾鴗(lì)、旋蜜雀和蜂鸟等。至于那詹姆斯·邦德本人,其实是正宗的美国佬,1900年生于费城。邦德年轻时倒是在英国待过不少年,先后毕业于哈罗公学、剑桥三一学院,履历闪亮。22岁从剑桥毕业后,邦德回国当了一名银行职员。
但由于从小酷爱博物学,他很快扔了这份前途大好的工作,而是跑进了费城自然学会的一支考察队去亚马孙探险,从此走上了研究鸟类的不归路。
尽管没有动物学的专业学位,起初在圈子里不受待见,但詹姆斯·邦德勤能补拙。他多年投身西印度群岛,也就是加勒比海上的古巴、海地、牙买加、巴哈马、小安的列斯群岛……这片地方,年复一年潜心研究鸟类。
除了1936年首次出版的《西印度群岛的鸟类》,他在几十年里发了不少学术著作,拿了一堆专业奖项,终于成为圈内的一号牛人。红嘴长尾蜂鸟(Trochilus polytmus)是牙买加的特有鸟类,也是该国国鸟。弗莱明在《007:最高机密》里提到过这种鸟,称它是世界上最美的鸟之一。
这位看上去有点逗比的老爷子,便是詹姆斯·邦德本尊,非著名鸟类学家。他手里的标本是一对爱斯基摩杓鹬。
1961年,年过六旬的邦德老爷子和夫人看报纸时,才偶然得知他的“大名”已在英国家喻户晓。一年后,肖恩·康纳利主演的首部007电影《007:诺博士》上映,就连美国人都知道邦德大间谍了。一向低调的邦德夫妇对此感到I’mangry,邦德夫人玛丽给弗莱明写信,半开玩笑地抗议他“偷”了自己丈夫的名字,还把他写成了一个暴力男。
弗莱明毕竟见过大世面,赶紧回信道歉说“作为一个观鸟爱好者,《西印度群岛的鸟类》是我在牙买加的观鸟圣经。”他说,詹姆斯·邦德这个名字“简单、不浪漫但特别有男人味,正符合我头脑中男主角的气质。”不过后来弗莱明表示,詹姆斯·邦德是他听过的名字里最无趣的,而他最初设想的007是个无趣而高冷的人……弗莱明还开玩笑地提出做交易:您老人家也可以随便用我伊恩·弗莱明的名字啊!
万一您哪天发现了一种特别丑的鸟,就用我的名字给它命名好了!(你小子想得美,拉丁文命名可是万世长存的)所幸双方还是大人有大量,没发展成一场撕逼大战。1964年,弗莱明邀请邦德夫妇来牙买加做客,并亲手送上了他的新作《雷霆谷》(<You only live twice>),书的致谢中写道:“献给真正的詹姆斯·邦德,因为我偷了他的名字。”74岁时的詹姆斯·邦德。
可惜的是,《雷霆谷》成了弗莱明在世时发表的最后一作。当年8月,年仅56岁的弗莱明死于心脏病突发,没能看到007系列后来的长盛不衰。而詹姆斯·邦德并未从007的大卖中得到一分钱,反倒为此遭遇了不少小麻烦——比如在银行、在机场经常被怀疑是假身份,还有很多粉丝给他家里打骚扰电话。对此邦德夫人的回复一般是:“我是普茜·加洛尔(《007:金手指》女主角),邦德很忙”。
1989年,89岁高龄的詹姆斯·邦德安详离世。由于名字的缘故,美英两国的媒体们再次消费了一把老爷子。而今天来到牙买加、古巴或多米尼加观鸟的游客,手握写有詹姆斯·邦德大名的《西印度群岛的鸟类》,或许都要会心一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