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多年来,一直大力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扶持企业的升级换代,打造高水平崛起的创新平台。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规定,“十二五”期间,东莞市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扶持资金比“十一五”翻了一番。
为了确保资助资金更完善的使用,该意见规定了资金使用的三大原则:一是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二是要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优化流程、阳光操作,四是要坚持权、责、利、效相统一。其中,对于如何优化流程、阳光操作,意见明确评审专家管理职能从市业务主管部门剥离,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东莞市科协)负责,完善专家评审及管理办法,设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
科技项目评审将采取“会议评审”或“会议评审+现场考察”方式进行,评审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原则上采用“双盲”方式,实行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专家“A-B线”和独立评分制度。入库专家的主要职能是参与“科技东莞”工程每年20亿元的科技资助项目或其他相关项目的评审工作,也会不定期被邀请参与政府决策咨询等。
评审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放宽要求),应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大中型企业中担任科研、生产、营销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已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该专家库,东莞科协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类、风险投资类、财务类、产业研究类和工商管理类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登陆东莞科普网“专家库”栏目查询详情和注册(网址:dgzjk.dg.gov.cn),也欢迎专家较集中的单位向东莞市科协集中批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