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说:罚款消灭陋习
实验说:如果罚款金额远小于不良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其结果会适得其反
罚款我都交了,你还想怎样?以色列的一家托儿所最近碰到了一件麻烦事儿。每天晚上,托儿所总会遇到一些晚到的家长,托儿所的员工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这些没被按时接走的孩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托儿所定下了一个新规矩:只要没有按时来接自己的孩子,一律罚款3块钱。
奇怪的是,此规定一出,迟到的家长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了。这种反常的现象已经不是头一次出现了。影碟出租店很早就发现,只要罚金不是太高,人们都很乐意接受罚款。如果罚金定得恰到好处的话,出租店甚至能靠罚款制度大赚一笔呢!
社会成本也是成本
托儿所面对的情况也是如此。每一次没有按时接到孩子,家长都要承担一定的社会成本——他们需要寻找接口,赔礼道歉,并因此感到羞愧。不过,一旦有了罚款制度,所有的社会成本都消失了。家长们无需承担迟到所带来的各种后果,罚款制度起到了一个合约的作用,社会成本被一个可以精确度量的经济成本所替代。
在潜意识中,家长会对迟到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进行比较。如果经济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家长就会更乐意支付罚金,迟到的成本也随之降低了。这样一来,迟到的家长也就越来越多了。呐,反正我给钱了。
有趣的是,当托儿所取消了罚款制度以后,家长迟到的现象并没有恢复到之前的水平——不管有没有这3块钱的罚金,社会成本已经被隐形的合约一笔勾销了。
不能罚,奖励也不行?
反过来,奖励措施也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如果没有任何报酬,志愿者会工作得更带劲儿,因为他们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收益。但若物质奖励高于精神奖励,志愿者就会按酬劳动;一旦劳动报酬满足了自己期望的收益,他就不会继续干下去了。
类似的,给孩子发小红花,效果倒不如口头表扬。闲暇时做做填字游戏,积极性也比参与有奖竞猜高得多。或许你一直梦想着把自己的爱好作为工作,获得丰厚的报酬。不过当心,如果物质报酬超过了你的精神需求,这份工作很可能会毁掉你的人生爱好……
你们人类活的还真是纠结啊╮(╯_╰)╭
如果你还没看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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