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曾国藩写给弟弟们的家书中提到,自己为官多年,积蓄不多,所存的除了书,只有官服。等回去后,这些衣物由五兄弟抓阄均分。几件旧官服,曾国藩为何这么郑重其事?翻阅资料可以发现,清代的官服贵重得很。光是帽子上那支花翎就价值不菲。普通的花翎一般也要上百两银子;贵一点的要几百两;顶级的则要“万金”。清代的百两银子相当于如今两万元的购买力。也就是说,在京城当官,要买套官服就得几万元钱。
而且,清代的官服有几种类型,什么场合穿什么服装都有严格的规定。考虑到换洗,一个官员少说也得有一二十套官服。虽然这官服名义上是“公务员”们的制服,但皇帝可不掏腰包。比如,清代皇帝若说赏赐某位官员花翎、黄马褂或官服,都是由受赏赐的人自掏腰包置办。这么一来,官服的费用就成了很多京官的沉重负担。有些京官比较穷,只能借同僚的。当然,有多套官服的人也借机搞官服租赁,赚起了外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