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大山:当绝望碾碎了意志,剩下的只是习得性无助

作者: 珊爷

来源: 果壳

发布日期: 2015-07-31

本文讲述了1994年河南姑娘郜艳敏被拐卖至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经历多次逃走和自杀未果,最终成为村中唯一乡村女教师的故事。文章分析了拐卖现象的严重性,以及被拐卖者可能经历的身心折磨和习得性无助的心理状态。呼吁社会对拐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受害者给予心理和物质的双重支持。

近日,一件多年前的旧闻重新进入人们视野:1994年,18岁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出外打工,却被人贩子以介绍工作的借口哄骗,被转卖,被凌辱,最终被卖到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一个比她大6岁的、不识字的、经常酒后打她的羊倌成了她的“丈夫”,“婆家”对她严防死守,她多次尝试逃走,甚至三次自杀,但都未曾成功。

这么一桩恶性犯罪能大白天下,竟然是因为摄影家刘向阳无意中发现了郜艳敏,随后当地媒体又将她塑造成了“榜样”。由于郜艳敏成为村中唯一乡村女教师并坚持教学,河北《燕赵都市报》将其歌颂为最美女教师,还有人将郜艳敏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更黑色幽默的是,2007年,长春电影制片厂还将此事改编成主旋律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电影中,无数人的罪行被轻描淡写,而一个受害女性的奉献被加倍讴歌。

通过个人抗争,郜艳敏找回了部分为人的尊严,帮助了一些无辜的失学儿童,对乡村教育做出了确实的贡献。然而,郜艳敏所经历的仍然是不折不扣的摧残和悲剧。强行将郜艳敏的人生扭曲为一个感人的故事,甚至加以歌颂,无疑是十分荒唐的。

拐卖,其实就是现代形式的贩奴。在当今中国社会,拐卖现象十分严重。根据BBC报道,在2013年的前十个月中,光是被成功解救的妇女儿童已经超过7.4万人。电影《盲山》、《亲爱的》都讲述的是被拐卖女性的故事。被拐卖之后的妇女,通常会遭受羞辱、毒打、强暴、轮暴、强迫生育等身心折磨,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被剥夺人身自由,无处求助,无法离开,长期都处于身心压抑以及无力控制的状态。

此外,如果所在的地区已经形成了“买媳妇是理所当然”的社会观念,那么不仅仅那家人,当地民众、甚至当地渎职的政府官员都会对被拐卖的女性进行压制和看守,那是一个十分压抑的生存环境——郜艳敏所呆的下岸村正是这样一个村落。

要改变这些现状,需要通过整个社会环境的改变或者法律手段来规范。在那种全村都是“狱卒”的地方,每个阻止被拐妇女逃离的“狱卒”都是事实上的贩奴绑架共犯,绝不能因为“法不责众”就放弃对这种重罪的追责。

当一个人长期处于不可控的情境中,就可能会因为习得性无助而放弃反抗。习得性无助理论是由著名心理学家赛里格曼提出的理论,1975年,赛里格曼对狗进行电击实验。他对狗进行电击,并在狗只的面前设置杠杆。有些狗能通过杠杆停止电击,这些狗在被放到正常环境中后,很快从创伤中恢复。有些狗则比较不幸,它们没有任何办法能避免电击,这些狗在被反复电击后出现了抑郁的现象,一直无法恢复。

除了动物以外,心理学家也在人类身上发现类似的习得性无助的现象:当个体面临不可控的情境时,一旦个体认识到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无法改变不可避免的结果后,便会产生放弃努力的消极认知和行为,表现出无助、无望和抑郁等消极情绪。

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给予受害者心理和物质的双重支持:一要对每个被拐卖的受害者给予心理评估和心理支持,让已经悲观绝望的心灵可以改变认知模式,慢慢开始用更积极的视角看待自己的人生,看到自己还有更宽广的选择;二要给受害者一个可以安全生活的地方和一些开始新生活的经济支持。

而所有强暴、绑架、人身伤害乃至包庇的涉事共犯,该入狱的应该入狱,该付给受害者的民事赔偿应该赔付,假如这些共犯此后对受害者有骚扰或加害行为,应该严惩,不可姑息。

受害者不该再被指责,加害者无权逃避追责。一个未曾被定罪的人,其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婚姻自主权、人格尊严权都应当不受侵犯。而当代贩奴——拐卖妇女恰恰侵犯了以上全部重要权益。

拐卖,囚禁,强暴,毒打,所有这些手段都是极度残忍的,是对人的精神和身体极致的折磨,能把人的精神状态推向绝境。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生存策略活了下来,都无疑曾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可怖体验。

当一个人处在了不可控的大环境中,不得不选择接受甚至通过其它方式来寻求自我解脱,是毫无疑问的一个悲剧。本次事件,郜艳敏在其中的抗争当然伟大,但对这么一件毫无疑问的恶性犯罪进行歌颂,对当事人所受的痛苦视而不见,对整个事件中的犯罪熟视无睹,这和助纣为虐无异,实为大恶。

人类的习得性无助还有一个特点。仅仅通过观察另一个人经受不可控事件,就足以让人“学会”习得性无助,这可说是一种“模仿学习”。此时此刻,每个注视着郜艳敏事件走向的人都在学习,学到当下的环境是可控还是不可控?受害者会不会得到保护和帮助,加害者会不会得到刑罚和惩处?我们每一个人,是相对安全的,还是脆弱无助的?我们是自由的,还是可以被奴役的?我们可以抱持希望,还是应该就此绝望?

尽管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公开表示“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须追究刑事责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但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则表示,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另外因为郜一家目前生活还比较和睦,所以也没法去追责买主。

面对有类似遭遇的受害女性,不施加压力。当面对有类似遭遇的女性,要注意不要给受害者施加社会压力,不要非议受害者的想法和选择。

大量的网络报道和网友的讨论,会令当事人回想起当时可怕的事件,再次经历当时的恐惧心态。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生存策略,一旦通过媒体曝光,如当时发生的伤害被反复提起,都很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由于舆论压力,如果当事人得不到足够的人身保护,当事人身边的群体可能会在压力下对当事人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

万一遇到危险,跟固定对象求救。当我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为了减少责任扩散,唤起旁观者的责任意识,我们应该向特定的对象求救。这是因为心理学上的旁观者效应(Bystander Effect),当在场的人数增多,会让人们倾向觉得自己的责任减少。求助的对象越多,大家越会倾向觉得“我不出手也会有别人出手”。只对一个人求教,则能唤起“责无旁贷”的感觉。

破除从众,应该从我开始。

菲利普·津巴多教授在斯坦福监狱实验之后,开始反思如何教普通人克服从众对人的行为影响。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是英雄,于是发起了英雄想象计划这一项目。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改变。面对群体不理性的困境,他建议大家在集体沉默的时候,发出自己的声音;在看到不爽的事情面前做站出来的那个,表达自己的态度,比如说制止他人排队插队,或者在有人吐痰的时候瞬间白眼千百遍,我们就是在破除群体的责任扩散效应。

同时,我们还能通过日常留意助人的技巧,在危机时刻迅速反应采取报警等方式来有所作为。倘若每个人都不放弃努力,社会环境就能因此得到一点点改善。

至于围绕郜艳敏的这场悲剧,能否从“歌颂”始,到“追责”终?每个不想陷入习得性无助的人啊,愿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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