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里面,许多与书籍相关的名词,都来自纸张发明之前的时代。在中国人用纸写书印书之后,这些名词依然沿用下来,直到今天。
说起中国最古老的文字,人们常常会想起甲骨文。其实,甲骨文产生的同时,人们也在使用“金文”。金文就是刻在金属上的文字,在它们兴盛的商周时期,就是指青铜器,尤其是作为礼器使用的“鼎”,以及作为乐器的“钟”。
青铜鼎上的铭文一般铸刻在比较“低调”的地方,比如内壁、足脚之类的位置,所以不仔细看难以发现。由于在青铜器上铸刻文字很费工,因此铸刻上去的一般是纪念性的语句,比如铸造该器的缘由、所祭祀的人物或事件等,称为“铭文”。铭后来发展成一种文体,如“座右铭”、“墓志铭”等,都是很庄重的。
在纸张出现前,除了早期的甲骨、青铜器,最主要的书写载体还得说是“简牍”。
“简”是指裁成长条的木片、竹片,“牍”则是木片的另一种称呼。简牍最晚在商代就已出现,到战国时期颇为风行。竹片、木片表面光滑,可以直接在上面写字,而不像甲骨文、金文那样“刻”字,书写效率高多了,可以写出长篇大论。单独一条简上写不了多少字,但可以用绳索把一条条的简绑起来、穿起来,这就叫“编”。而“册”字是由甲骨文演变而来的,至今仍能看出它的象形意义:用编连起来的两片竹简。
在缺少竹子的地方,人们就用木片书写,木片一般被称为“木简”或“牍”。由于树木直径大,木质的牍不仅有细长的形态,也有整块板状的,称为“版”。一般来说,作长篇文章,用简编连成册比较便利,而木牍一般用于书写短文——其中军事文书称作“檄”,官方告示称为“榜”。绘制地图也常用大块木板,如今人们仍管国家领土称为“版图”。
汉代以前的古书,通常不是用章节划分,而是分为“篇”与“卷”。
“篇”是竹字头,源于竹简,而“卷”则来自卷起来的“帛书”——所谓帛,就是指白色的丝巾。写了文字的帛,通常是卷起来保存。在当时,竹木材料太过笨重,而蚕桑之国的文化精英,当然不会放弃丝绸这种材料。丝绸不但重量轻、容易折叠和携带,而且质地柔软、吸墨性强,特别适合书写。惟一的问题是,价格太贵……所以考古发现的帛书数量,远远少于竹质的简牍。好材料要珍惜,帛书一般只用来抄录经典,或是用来绘画。
比如《孙子兵法》有“八十二篇,图九卷”,说明这部兵书初创时,文字部分写在简牍上,配图则画在帛上,简帛并用。而纸张通行之后,人们很少再用帛写书,但替代它的纸张也能卷成一个个“卷”。与此类似,在公元前后的地中海地区,人们主要使用的书写材料——莎草纸,也是被卷成卷儿保存的,因此图书分“卷”的习惯,可以说东西方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