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是大户人家的长女,同时又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进步青年,为人严肃正直不让须眉,所以我至今犹记得外婆在大夏天给我买了蓝色的光明冰砖时那种“太阳打西边儿出来啦”的心情。但是外婆不愧是外婆呀,所以外婆说:不可以在马路上边走边吃东西。我只好眼巴巴地拿着那块冰砖,看着它化得都从边角上渗出淡黄的奶油也不能舔,回去放了冰箱又给冻实了,还要特特用水果刀切下放在碗里,才能用勺子刮着小口吃。
写到这件事是因为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没在外婆身边长大的关系,这辈子都要跟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这种词无缘,二十年后就长成了一个走到哪吃到哪,吃不下还要存起来的第三种青年。
我刚来诺屯的时候大大地激动了一番。学校里有巨大的栗子树,果实累累,遍地都是栗子脱落的刺壳。还有猕猴桃、梨子、苹果树,图书馆门口的树桩上一年四季长满香菇,喜鹊和松鼠都在储藏食物,宿舍外面铺天盖地的黑莓蔓上果实累累,黑色和红色的果实压弯了枝头,在明艳如糖果般的蓝天下闪耀着激动人心的光芒。
初来乍到,不敢上树打鸟,采两颗黑莓总没关系吧?于是我摘了一颗红得振奋的果子啊呜一口吃下去。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涕泗交流过。啊,错了,这东西应该吃黑的。于是我又摘了一颗黑色果子啊呜一口。这辈子都没有这么两度涕泗交流过。
这种事我做过不止一次。在西班牙晒着冬天的火辣辣的太阳,四顾无人,跳起来摘行道树上的橘子的那一刻,是王八之气四射的。后来拿上车偷偷扒开来,才知道不想做柠檬的橘子不是好维C。一辆四十人大巴上,具有提神醒脑美白三重功效的苦涩清香三日不散,提醒着人们曾经有一个吃货在这里见到了终极。
黑莓这个东西,竟然能在酸度上超越马德里街头无人问津的大柠檬,作为一枚东亚来的面瘫妞我牢记孔老爷子教导——敬鬼神而远之——立即对这从来没见过的东西肃然起敬。好在其他野生食物并没有像黑莓这东西那么超越想象,于是我欢腾地摘野草莓,树上打栗子,路边揪苹果,春天的时候又有树莓和桑葚可以掐,就这么疏远了堪称当地一害的黑莓。
就算这样,也没有少吃半点黑莓的苦头。因为这东西实在多到猖獗,长得又大又快,门口小河边泛滥成灾,划坏了我不知几双丝袜,叶子背面的刺还有毒,扎一下疼三天。春天来了黑莓蔓到处疯长,每个月看到工作人员用除草机推一遍路边的黑莓,我都在心里暗暗叫好,恨不得上去帮忙踩两脚。
到了七月,又是它果实累累的季节,出门走在路上都要小心避开它的锋芒,看着那黑黑的果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又手贱摘了一个吃,果然还是酸倒门牙。但是如果这样就可以阻止一个吃货犯贱的话你们就太小看吃货这种生物屡败屡战的精神了——终于超市里的黑莓上市了,十来个就要两镑多,居然比又香又甜的树莓还要贵,百折不挠的第三种青年果断观望了半个月,买了一盒。再度酸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亲妈于是飞到不列颠星来拯救二缺闺女于水火。这天亲妈一路走一路摘,突然说:咦,这个有点甜啊。吃货闺女冷笑一声:你吃到蚜虫了吧,这东西怎么可能是甜的呢?闺女她妈说:真的是甜的啊。闺女想了想,摘了十几个一个一个吃过来,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黑莓,竟然真的会长熟了变成甜水果!
又经过无数次惨绝人寰的实验,我终于发现,黑莓成熟以后会变软,越是软烂就越甜——到底软到什么程度呢,就是一摘就能糊上一手黑紫色酱汁,那果断十个里有六个是甜的。于是我拿着个碗上路边儿摘了一篓子回来,当晚母女俩吃得直冒酸泡。
作为一个有智商有才华有文化的二逼青年,我想起了多年前看的小说里曾经说过当地人是怎么对付这种硬是不甜的水果的——做果酱!这天我就拿了个塑料饭盒去摘黑莓了。宿舍附近有一片巨大的荒地,有小桥有铁路,两旁无人打理,毅然决然地长满黑莓,果实累累,寸土寸黑。我端着个碗吃相很难看地边走边摘,不一会爪子上就被刺了十几个泡。
黑莓刺绝不因为黑莓成熟可食用了就给吃货放水。刺似乎是长在叶子的背面,擦一下就一个肿包。第一次被扎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被蜜蜂蛰了(真有那么疼!)狂奔到医务室买了一罐蚊虫叮咬药膏抹了三天。第二次被扎的时候觉得涂药没用,甩甩手继续走。第三次被扎……第四次……然后才发现是植物上的刺,碰到就断在皮肤里了,肉眼根本看不见,绝对是英格兰乡间无影暗器排行榜状元。
想当年我在湖区徒步的时候脚下一滑直接摔进荆棘丛,这种疼痛根本就不算什么嘛!更大的威胁来自其他生物。前段时间我收到一份问卷,调查蜘蛛恐惧症和牙医恐惧症的,问卷里问:你认为怕蜘蛛和怕牙医哪个比较扯?我回答说牙医这种生物拿着嗡嗡响的尖利工具在你嘴里瞎捯饬,这招要是被恐怖分子学去了也是无往而不利的。至于蜘蛛——只不过是个脚比较多的东西而已,而且它有那么多眼睛却视力很弱这一点简直就萌死了啊!
如果你认识一个真正的吃货,就会知道吃货一般都是热爱生命的好小朋友,对他们来说,生物分为能吃的和不能吃的,能吃的都是好东西,不能吃的都是萌物。只有“能吃的东西中不好吃的东西”才是他们永恒的敌人。但是当黑莓从“不好吃的东西”变成了“好吃的东西”但是上面又爬满了“萌物”的时候,吃货的逻辑就混乱了……
可能因为够密够大又没人碰,黑莓丛里的蜘蛛网那是一叠一叠的,卷下来估计都能跟史瑞克里那个蛛网棉花糖差不多了,还有指头大的蜘蛛爬来爬去。虽然蜘蛛不咬人也不膈应人,但裹满蛛网的黑莓子显然还是令人心碎。好歹蜘蛛们最多只是爬来爬去,更让吃货纠结的是和吃货争食的另一种萌物。
黑莓和树莓长得差不多,形状是一个小碗倒扣在芯子上,用手一拨就掉下来了,而那种白白的米虫似的毛毛虫就长在芯子里,七月里出壳,凡是成熟软烂的小黑莓,三个里有两个能爬出这小虫来,吃得满嘴紫红,看着就让人嫉妒得要死,而且还收拾不得,躲在果实的缝隙里,不爬出来根本不知道有没有虫子。吃货妈妈看着就犯堵,严令禁止吃货继续在路边摘了看都不看就送进嘴里。
不过这种事情纯属眼不见为净,君不知巧克力每立方都有几斤虫子,杨梅就更不用说了。来自无所不吃的东亚大陆,吃货妞难道还怕一条小毛虫不成。于是我一路走一路摘,就当没看见。路遇本地居民数名,严肃警告我说:“……务必多泡一会洗洗干净啊菇凉。”
沿着小路摘下去,路边的都被别人掐了,还是要爬进黑莓丛去够高处和树丛深处的果实,这时候就显示出男式牛仔裤卓越的设计了。所以说英格兰这个地方根本不适合高跟鞋和黑丝。一路上和遛狗的大妈打打招呼,给婴儿车里的小朋友送两个,慢慢走到荒野里了。
这时候来了一个哥们严肃地跟我说:“你不该摘这个。”我:“……为啥?”“这是稀有的品种,你破坏绿化会影响生态平衡的!”我囧:“……哥们你当我新来的啊,这东西满地都是!”“……你这人怎么不听话呢,这是我们英格兰的保护品种!”我:“……可是我看到好多当地人在摘啊!”他叹了口气,一脸孺子不受教朽木不可雕的怒气:“可是这!是!稀有品种!”
一个文明的吃货不会为了两个水果跟土著人种起冲突,问了无数个为什么没有得到肯定回答之后我让步了:“……好吧好吧我不摘了我走了好吧?”哥们老脸上绽开一朵小菊花笑了:“……我逗你玩呢。”哎呀我此嗷,“……你们英国人的幽默感简直太欠了!”
拐上一条小路,前面有数只肥猫设卡,眼巴巴地看着我。看什么看,你们吃黑莓嘛。原来这里是居民喂野猫的地点,一个大妈在喂猫,我掐着黑莓跟她打了个招呼。大妈说:“咦,你在摘黑莓吗?”我点头。大妈说:“我带你去个地方摘吧,这里的都被人摘得差不多了。”
所以我们学质性分析的时候都说,田野调查时的当地内线在质性分析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据说写《街角社会》的那位哥们就是得到了一个极好的内线才写出了黑帮社会调查名作,如今我田野掐果子居然也有此奇遇,体会了一把咱们那些做田野的同学在搞定内线那一刻的目眩神驰。
大妈带着我去了一个小花园,打开门,里面居然是菜地。菜地?我连忙推辞:“啊这不好吧,这是别人私有产业……”大妈说:“没事,这是我家花园嘛。”我更不好意思了,就跟做贼还让主人领路去保险箱似的:“……这这您还是留着自己吃吧……”大妈说:“今年都叫了一群朋友来摘了五六拨了,还有好多留着也是留着,你愿意就多摘一点没关系。”
大妈家的花园比我家小区的游乐场还大,大妈说她们这块地买下来都一年了,原本长满了黑莓,现在也才开了一半的地。既然都这样了吃货也就腆着脸受了,十分钟就摘满一大篓。看着夕阳下的花园,我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对一个吃货来说,这么个一个长满豆角苹果各色蔬菜的园子有一个英文名叫天堂。我果断向大妈表达了百爪挠心的嫉妒之情。大妈顺手掰了个玉米棒子:“自家种的,回去抹上黄油烤着吃吧?
”我:“哎呀那怎么好意思……”大妈:“……反正我们也吃不了……”于是我捧着玉米棒子提着两斤黑莓回家了。
路上又遇到一个推着小车的建筑工人,见了我手里满满一篓子黑莓,说:“喂菇凉,这是好东西,你准备做什么?”我:“当然是做果酱啦。”挺酸的也做不了别的。黑人大叔说:我看你这黑莓品相挺好的,不如做蛋糕吧!三下五除二就拿了张破纸,写了三个蛋糕配方给我:“黄油面粉烤箱,很容易地!超好吃,叔不骗你!”嗯嗯,谢过大叔我继续往前走。
采完黑莓都夕阳西下了啊。。。回了宿舍我才开始慎重地考虑黑莓里面有虫这个严肃的课题。就算它是高蛋白神马的吃多了也不好吧,而且成熟的黑莓子黏糊糊的,正是蒲公英乱飘的季节,摘来的黑莓上还沾了不少白毛。先放在水槽里泡了半个小时,想想不放心,又加进一些白兰地和盐。48%的酒精浓度,再泡了一个小时,就算有虫我也给你做成十全大补酒。
水面上飘着喝醉了的小虫和其他不明生物这种事我就不交代了……想想太恶心了还是不要做果酱了——如果这么想我就愧为吃货!泡出来的水都是紫红紫红的,滤过水,放进锅里,加了少量啤酒大量糖搅拌。上网查了果酱的做法,据说要用明胶化开。这大英格兰的我上哪找明胶去?明胶英文是神马?万一买来的工业用胶我岂不自己变成大补酒材料了——鉴于这样的考虑,我放弃了做果胶的念头,想想还是用锅子尽量把水收干就是了。
就这么煮了半天,居然潽出来了!怎么会这样!哪来的这么多水!不,果汁!可怜我们的灶台当场被染成鲜红,我的新抹布也果断血染狂沙,从此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开小火煮了一个钟头,果酱基本成型,冒出来的泡泡乱溅,可怜吃货妞端着块抹布到处擦,尝了尝味道还可以,最后关火,盛到罐子里,完工。
拿着做好的果酱去送人,三天以后楼下的印度姑娘来敲门:“上次你做的果酱好好吃,你还打算去摘吗?”……其实我从来不吃果酱这种事我会告诉你吗。于是第二天拿饼干蘸着自制果酱吃了一口……果然很好吃!甜中带酸,口感香滑,还有黑莓特有的清香……之所以没有做建筑大叔告诉我的蛋糕是因为……马上就要回国了但是我买的一大包白糖一口都没有动过!不做果酱做啥!
所以,故事的结局是:我到果壳来发图给大家炫耀了。馋吗?(包括po主在内的)真·吃货们都聚在这里→_→都等你呢,还不来?吃货研究所分享菜谱,吐槽黑店,辩论甜咸之争,挑战“相克食物”,上可鉴赏怀石料理,下可传授如何挑瓜……不是会吃饭就能叫作吃货,能好怎统治世界。微信号:Food_l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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