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见死不救是一件很不好的行为,而看热闹并见死不救就更不可取。当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么干并不构成犯罪,除非你是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警察)。
下面的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很奇怪的例子。本案,于上周一(2015-07-13)发生在米国俄亥俄州的洛雷恩(Lorain,OH)。
故事的开头是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当天凌晨,一辆银色本田轿车不知何故,撞在路边的一栋屋子上,随即抛锚,车上两名小伙子人事不省。路人甲和路人乙看到后,纷纷上去施救。而路人丙呢,却爱好独特,掏出手机开始拍摄事故车辆。为了拍得更清晰一些,他还特意打开车门,拍了个特写。路人甲、乙都觉得这么干不太好吧,劝说路人丙。而路人丙则不予理睬,并说车里的小伙子是“一对傻蛋”(idiots)。
后来,两名伤者被送往医院。其中,一名17岁的伤者卡梅伦.挚友(Cameron Friend ),送医后宣告不治;另一名17岁的伤者目前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本来故事讲到这里也就结束了的……然而,这个路人丙随后在某类似微博的社交媒体上发帖,说自己有现场第一手资料,哪个电视台愿意出钱买视频的?图:路人丙公布的车祸画面(视频截图,本案证物) 来源:纽约日报&枪口还冒烟哩网站
克利夫兰群众愤怒了,纷纷向警方举报。尽管该微博随后不久即被删除,警方还是很快查清了路人丙的身份:保罗.佩尔顿(Paul Pelton),现年41岁。图:保罗.佩尔顿先生真容 来源:枪口还冒烟哩网站
前面说过,虽然佩尔顿先生的行为的确令人不齿,但似乎还不构成犯罪啊?但警方还是很快将其逮捕收监,因为他们从这段时长6分钟视频上确认了一个事实:佩尔顿曾打开了一扇车门。于是,警方一口咬定,他的行为触犯了当地法律,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汽车罪"( vehicle trespaning),这在该州属于一种轻罪。
对此,佩尔顿先生辩解说,自己当时是为了救人才打开车门的。但是,从他拍摄视频并企图出售的情节来看,这种说法未必能打动陪审团呢。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