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里,冰激凌最惹人喜爱。不过你可知道,它软滑细腻的口感从何而来?各种冰激凌之间,又有着何种区别呢?
冰棍不等于冰激凌!冰柜里的各式冻冰冷食,经常被一概而论,称作“冰棍雪糕”,其实它们中那些含水量很高、外表呈半透明冰块状的,才能叫“冰棍”,而以牛奶、奶油为主要原料,口感柔滑的则是“雪糕”。至于“冰激凌”,可就没这么明确的限定条件,只要是外表细软、口感滑腻的冷饮,都有资格被叫做冰激凌,所以覆盖面很广:除了碗装、蛋筒装和华夫装的冰激凌,雪糕其实也都算冰激凌。
冰激凌发明自13世纪的欧洲,大都是用鲜奶油、牛奶和糖为原料制作的。但鲜奶油在加入了糖后,凝固点会大幅降低——比水结冰的0℃还要低很多,当时没有电冰箱和电冷库,所以想要让它在夏天冻住很难实现,因为冰已是人们所能找到的最冷的东西了。17世纪的冰激凌店,售卖的冰激凌都是现场手摇冷冻,因此每次都是一批一批地卖。不过,人们发明出一种巧妙的办法——在冰块中加入盐。
加了盐的冰温度会变得更低,用如今的科学知识来解释,这是因为:水要冻成冰时,水和冰之间存在着一个冻住与融化的动态平衡,倘若加入了盐,就会减慢水冻成冰的速度,为了维持原有的平衡,冰就会释放热量去弥补,于是冰的温度就会降得更低。
冰激凌的制作过程与冰棍不同,储存方式自然也就不同。冰棍主要以冰为主,所以只要在零度以下,就能长时间保存。而冰激凌的最佳保存温度是-10℃以下,因为这样才能减缓冰晶之间发生聚集,形成冰粒(这也是为何冰激凌融化后复冻,口感会变差的原因)。另外,冰激凌中含有大量奶油,而油脂很容易吸收冰箱中的杂味,所以冰激凌如果不密封储存,时间长了吃起来就会有股“冰箱味”。
冰激凌在英语里通常都叫“ice cream”,但这个词确切所指的,只是冰激凌家族的一支——美式冰激凌。美式冰激凌发源自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它以奶油、牛奶和糖为主要原料,其中奶油和糖的比重很高,在搅拌中又混入大量空气,体积膨胀到100%以上,又香轻又松软,所以也叫“软式冰激凌”。如今人们常见的大多数品牌的冰激凌,和路雪、DQ、酷圣石、哈根达斯等,都属于美式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