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光,我们将为黑暗所笼罩;没有了颜色,这个世界又将多么单调、乏味。光和颜色是我们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两大要素。光线和色彩是密切相关的。没有了光线,整个世界便陷入黑暗的混沌之中,哪有色彩可言?因此可以说,光线是色彩之母。但是,光线与色彩从本质而言又是迥然不同的。
光(可见光)是特定波长的电磁波,是一种物理能量;而色彩则是一种主观的感觉,是特定波长(或波长组合)的光,刺激视网膜中参与颜色信号感受的光感受器(视锥细胞),由此引发的生物电信号,再经过视觉系统进行复杂的神经网络加工、处理后,所唤起的一种主观感受。这种感受的特性和光的波长有相关性,但会随着周围环境的光线情况及其他多种因素而发生变化。
更有甚者,由不同波长的光组合所产生的色彩可以完全相同(色比配);而从原理上来说,任何一种色彩均可以由红、绿、蓝三种原色按一定比例混合所复现(色觉的三色性)。这充分体现出色彩作为一种主观感觉的特点。正因为是主观感觉,所以便有“互补色”,便有“颜色后像”(颜色的视觉余像),便有“颜色对比”等现象。正是成功地利用了颜色感觉的这些特点,维米尔创作了“戴蓝色头巾的少女”这幅名画。
特别有意思的是,颜色的辨别还受到经验和训练的影响。普通人的颜色分辨能力已经相当可观(请参见本期杂志第36页),但长期从事印染、彩印工作的专业工程师们甚至能够察觉更微小的色彩差异,就像一位品酒师能比常人更敏感地品味出各种酒类的细微差别一样。色觉是如何产生的?这仍然是困扰科学家的大问题。“色觉三色性”的基础,是在视网膜中存在对红、绿、蓝波段敏感的三种视锥细胞。
早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已经用各种技术和方法确定了这个事实;之后,相应的视色素的基因也已被克隆。科学家们进一步证明,某种视色素基因的缺失或突变,将导致某种类型的色盲或色弱。这充分表明,在光感受器水平,颜色信息是以红、绿、蓝三种不同的信号编码的。但是,三种视锥细胞所产生的电信号并非通过独立的专线向视觉中枢传递,而是通过拮抗成对的方式(如红-绿信号成对)进行的。
当这些信号到达视觉中枢后,还要经过一系列更为复杂的加工、处理,才形成我们的颜色感觉。这是一个诱人的研究领域,其中充满着未知,更挑战着人们的想象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