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是怎么定的?为什么中国选择了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针对网传美国驻华使馆发布的PM2.5数据与中方不一致的情况,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张大伟表示,北京的空气监测没有问题,中美监测的绝对浓度值也基本一致,但由于两国评价标准不同,导致相同浓度的空气质量指数不同,容易引发误会。
两国评价标准不同,故将绝对浓度值转化为空气质量指数(AQI)时存在差异;美国用3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来评价,而中国是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来评价。他解释,这意味着如果PM2.5平均浓度是68微克/立方米,中国标准评价为“二级良”,而美国标准则是“四级中度污染”。环境标准这事儿,其实不是简单的科学问题。
环境标准的制定,简单说,就是要先通过一系列实验和流行病学的调查,确定污染物最高达到多大的浓度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多大浓度会对人体有慢性的致病作用、多大浓度会对人体有急性的致病作用,最后计算出一个对健康影响的阈值。再根据这个阈值并结合人口的基本参数(如平均身高、平均体重、日摄入量等)计算出一个环境基准值。这个基准值是科学的结论。
然后,再根据当地的污染情况、经济水平、人口情况(人口数量、人口密度、生化指标、环境污染耐受性等)、减排难度能一系列的指标,制定一个环境标准。这一过程就很复杂了,由于环境标准可能会牵扯到很多行业,所以这一过程一般而言是一个各行各业和环保部门扯皮的过程,所以最终出台的环境标准是一个依据环境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的数值。
就PM2.5标准制定而言,世卫组织(WHO)提供了一系列的标准,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标准可以分为三个过渡目标和一个最终目标,其中最低端的过渡目标即日均值75ug/m3、年均值35ug/m3。这一标准值是根据美国自70年代开始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得出的。我国关注PM2.5的时间很短,大气环境学家最早是在90年代开始关注这一指标的,而环境医学或者流行病学家最近十年才开始关注这一领域。
因此,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PM2.5环境阈值或者环境基准值的研究,只好采用WHO推荐的环境标准。而且环境标准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环境标准要能督促环境执法部门和排放个体共同努力达到标准,而不是大家费了很大的劲都达不到标准。再加上我国刚刚开始试图控制PM2.5的浓度和排放,选择最低标准(日均值75ug/m3和年均值35ug/m3)也是情理之中的。
目前这个标准就各地而言还有达到的希望,这个标准达到之后,再逐步把标准收紧。另外,多说一句,就算是某些人一直十分推崇的美国,目前PM2.5的标准也不是WHO推荐的最高标准(日均值25ug/m3),而是介于最高标准(25ug/m3)和次高标准(37.5ug/m3)之间的35ug/m3。任何污染物的控制都是循序渐进的,要求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