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美国宇航局花了许多资源准备长途太空旅行,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宇航员的吃喝。在漫长的旅行中,让宇航员们只吃干粮也很不人道,于是就打算建立一个“闭合生态生命支持系统”(CELSS)。在这个系统中,宇航员们可以种植粮食蔬菜,也就可以享用新鲜食物了。显而易见,这样的一个系统空间有限,难以承担“多样化”的作物,于是选择种什么就至关重要。
在这一场“太空粮食超级选秀”中,一种叫作“藜麦”的古老作物脱颖而出。
藜麦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有好几千年的种植历史,曾经是印加土著居民的主要传统食物。它养育了印加民族,被古代印加人称之为“粮食之母”。它走进美国宇航局的视野,当然不是因为历史悠久——实用主义的美国人才不会因为历史悠久就觉得它好。它最大的特色在于:蛋白质含量比其他常见的粮食作物高,而且氨基酸组成与人体需求很接近。
在植物中,只有大豆有类似的特点,但大豆的高脂肪低淀粉并不适合作为粮食。除了蛋白质方面的优势,藜麦的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其他方面也都很全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只用一种粮食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那么藜麦是各种粮食作物中最称职的。这也就是商业营销中把它称为“最适宜人类的完美营养食品”的理由。
实际上,“只用一种粮食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这样强加的条件对于普通人的日常饮食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我们完全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多样化的食品,不仅经济实惠,还很享受各种美食。但对于太空旅行中的“闭合生态生命支持系统”,可能“寸土寸金”都不足以形容空间的宝贵,所以用单一植物来满足营养需求就具有了压倒一切的优势。
在美国宇航局对藜麦的评估中,结论是藜麦“高蛋白,易使用,可制作多种食物,在受控环境中可能大大提高产量”。
作为粮食的藜麦收获的是它的种子。藜麦种子不大,通常直径2到3毫米,颜色很多样,主要有白、黄、红、紫、黑等。种子外面包裹了一层皂苷。皂苷具有表面活性剂活性,可以用来洗衣服,在医药上也有一些用途。但在食物上,它的苦味会使得食物无法食用,所以藜麦收获之后要进行“去除皂苷”的处理。然后,它就可以象其他粮食那样用来磨成面粉,或者当作杂粮烹饪食用了。
虽然藜麦在印加历史上很重要,但在传统的耕种方式下产量很低。
在玉米这样高产的粮食作物到来之后,它就逐渐衰落了。到1980年代,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的关注,它才又重新焕发了青春。因为其全面的营养,在欧美国家受到欢迎,美国农学家们还花了很多精力去探索引种到美国。联合国把2013年宣布为国际藜麦年,希望把它作为一种“替代粮食”以促进人类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近年来,“太空粮食”和“国际藜麦年”的光环,也使得它在中国获得了许多人的青睐。
但作为粮食,藜麦的不足也很明显——即便是与印第安的精神信仰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最终还是败给了玉米,根源还是自身的局限性。它需要长在日照时间短、温度低的地区。温度稍高,其生长就受到抑制——这种高度的温度敏感性大大限制了它的推广。比如,美国农学家们费了很大力气引种,结果它在科罗拉多地区还可以生长,到了稍微暖和一点的明尼苏达地区就“水土不服”。好在它也有一条优点——对土壤的要求不高。
通常认为难以耕种的土地,比如保水性差或者缺水、天然肥力低、酸性或者碱性土质等等,它都能生长。1987年在科罗拉多进行的一次试验中,农学家们通过克扣供水,使得藜麦植株的高度降低了一半,但最终产量只下降了18%。
如果让粮食们“单挑”的话,藜麦的营养组成的确可以战胜其他各种常规粮食。但是,没有人只吃单一的食物,它的“营养优势”也就完全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食物组成来获得。它本身是很好的粮食,但没有什么特殊的营养功效,也不会带来额外的“保健功能”。考虑到它远高于常规粮食的价格,要不要去吃它,就看看自己的钱包去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