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中美两个不同实验室的中国年轻科学家,在极具竞争性的生命科学前沿领域从事着“异曲同工”的科学研究:利用同样的基因编辑技术,尝试对人类生殖细胞的基因进行修饰,但双方却经历了完全不同的命运,身在美国的杨璐菡在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下中止了研究,而中山大学学者黄军就的论文得以迅速顺利发表。
中国还没能在科学前沿领先,却率先开拓在伦理上极具争议性研究的前沿。我们应该自豪还是自责?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赛先生》特约撰稿人常春藤指出,中山大学黄军就团队在《蛋白质与细胞》上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引致世界生物学界热议。
近20个国家立法禁止改造生殖细胞的基因,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院长正式声明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但却有中国实验室突破红线,中国学者主编的学术刊物在极短时间内发表了这一不属于自己专业领域的论文,而使中国成为争议的焦点。2004年,科技部和卫生部颁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禁止进行生殖性克隆的任何研究。
学界人士表示,如果要遵循这项规定的实质核心伦理观念,那么也应该禁止生殖细胞的基因改造,因为改造生殖细胞基因影响的不仅是胚胎形成的个人,还将涉及其所有后代,扩散到人群,会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中国对生殖细胞基因改造不仅没有立法,而且没有正式讨论。
正在哈佛大学著名遗传学家George Church实验室做博士后研究的中国留学生杨璐菡,近来利用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胚胎细胞基因进行修饰的研究尚未发表,就遭受到科学界以及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和压力。这位不到30岁的哈佛女博士后不仅拥有北京大学双学士学位(生物学和心理学),2014年还入选了《福布斯》杂志评出的医疗领域“30位30岁以下俊杰”荣誉榜单。
除此,杨璐菡还与其导师Church成立了一家研发以及商业化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的生物科技公司。
然而,杨璐菡的研究工作不得不被迫中止,论文发表变得遥遥无期,对该实验的恢复也没有日程表。相比之下,中国中山大学学者黄军就研究团队显得十分“幸运”。日前,该团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并没有遇到社会舆论以及伦理禁忌的压力,文章顺利发表在中国出版的英文学术期刊《蛋白质与细胞》上。
黄军就在这篇文章中指出,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动物细胞以及人类细胞基因修饰,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中潜藏着巨大价值。
事实上,包括美国再生医学联盟主席Edward Lanphier、基因编辑技术先驱和锌指核酸酶技术的开拓者Fyodor Urnov,以及CRISPR/Cas9技术发明者之一Jennifer Doudna等在内的不少学者纷纷表示,应禁止该技术应用于人类生殖细胞基因的改造。因为对这项技术的掌握程度,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尽管研究者目前可利用这项技术来修饰细胞的基因,但它同时也有可能会剔除有用的基因。
CRISPR/Cas9技术目前还有很多短板,研究者在小鼠、牛、羊以及猪等哺乳动物身上的试验,均发现这一技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CRISPR/Cas9技术的脱靶效应可能会在非目标位置产生非必要的DNA突变,由此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将该技术应用于生殖细胞的基因修饰,无疑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北京大学教授饶毅指出:“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改善’其后代是一条不归路,开了闸就是洪水猛兽,对个人表型作用来说是小事,但对人类就是大事。”加上“CRISPR/Cas9技术太容易,如被一些不法分子获取使用,那将贻害无穷。”饶毅表示,如果可以改变一个基因,就可以改变多个基因。
人类已知的“致病”的突变基因可能有几百个,但是即使如地中海贫血病,突变基因可能对个体致病,但对群体的进化作用到底有多少好处,可能数百年内尚无法确切知道。
黄军就原本希望将这项研究发表在Nature或Science上,但先后被拒绝,最后发表在并不广为人知的刊物《蛋白质与细胞》上,然而这篇论文引起的关注度绝对不亚于来自CNS三大顶级期刊的重磅研究。对人类生殖细胞(包括精子、卵子以及受精卵细胞)基因“动刀子”,在社会伦理严苛的西方国家极具争议,因此黄军就的论文一经发表,西方学术界和社会舆论一片惊愕。
中国目前并未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约束,但对基因治疗技术有明确的规定。2009年,卫生部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基因治疗技术定义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属于“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
尽管有学者认为黄军就的这项研究意义重大,是中国科研进步的表现,但也有学者认为黄军就这项研究并没有什么创新性,该技术先后已经在小鼠、灵长类等动物身上成功使用,而他只是前所未有地突破伦理障碍,将该技术应用于人类胚胎上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20世纪6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学科在美国诞生,它关注生殖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基因技术等问题,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健康乃至生死问题,这些技术的应用一直是舆论争议的焦点。近年来,中国有关生命伦理的制度规范陆续出台,然而,伦理审查委员会在实践中却无法严格执行各种原则与规章。
在中国,科研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也是让亚洲国家在这一领域屡获“突破”的主要原因。黄军就等人的这篇论文在文末表示,已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中国相关法律以及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制定的标准。黄军就所在单位中山大学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认为这篇文章没有问题,“论文引发的争议属正常学术争论”。不过有学者指出,科研涉及伦理问题并非简单的学术争议,校方和期刊出版机构应该向公众公开其审查过程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