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向科研成果要红利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 2015-03-2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公布,强调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旨在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问题,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科技人员终于等来了好消息。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布,这份被称作创新驱动顶层设计的文件,甫一面世就引发诸多关注,其中,有关“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的明确说法更是为科技界所瞩目:科技人员终于能堂堂正正向改革要红利了。

就在十天之前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一个与此话题有关的两个名字——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被频频提及。尽管他们涉嫌套取科研经费、挪用公款,并已先后被检察机关起诉,但两案所暴露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上的弊端,仍引发不少代表委员的思考。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被不少科技界人士寄予厚望,有的还把它称作中国版的“拜杜法案”。拜杜法案,有人称它是“美国国会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通过的最具鼓舞力的法案。如果没有该法,就没有美国今天科技创新层出不穷的繁荣局面”。此法案之前,美国经历着类似当下中国科技界的尴尬,尽管坐拥2.8万项专利,但授权商用的却不到5%。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一份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国际科学论文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中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居世界首位和第二位,但能“赚钱”的却很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孚江对这一问题颇有感触。在担任山东农业大学校长期间,他每年都要在学校召开成果转化的相关会议,搜集教授们的科研成果,接着他带头到外地巡展,帮这些科技成果“找婆家”,平均下来一年要出去几次。渐渐地,他发现了“科技成果为何转不动”的“秘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王志学曾参与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次调研。他说,调研过程中所听到的各种问题反映,最终都能集中到成果的所有权、成果的处置权和成果收益分配权这“三权”上来。

如今,《意见》明确提到,“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中科院一个研究所科技处处长告诉记者,这是中央在彰显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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