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个医学专业名词一度占据了各大网站热搜榜的榜首,它就是“羊水栓塞”。湖南湘潭产妇死亡的新闻引发了国内舆论界的一片混战。即便科学一直在发展,分娩仍然是产妇和新生儿的一道生死关。作为产科医生,我看到的更多是公众对分娩风险的忽视和对产科知识的匮乏。当然这其中媒体缺乏医学常识的评论和报道更让人不安。因此有了这篇对于孕产妇死亡的相关介绍。孕产妇死亡逐年减少但仍不容忽视。
提到孕产妇死亡就不得不提到一个概念——孕产妇死亡率。它是指每10万活产中,由于同怀孕或孕期分娩期间和孕期终止后42天内护理有关或因此而加重的任何原因(不包括偶然或事故原因)死亡的妇女人数(不论孕期的长短和怀孕地点)。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评价孕产妇保健工作水平及医疗产科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保障孕产妇健康、提高妇女生存质量,2000年,联合国成员国共同签署了千年发展目标,承诺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3/4;按照此要求,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在2015年应下降至22.2/10万。中国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妇女和儿童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014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报道,每天约有1000名妇女死于与妊娠和分娩有关的可预防疾病。所有孕产妇死亡有99%发生在发展中国家。1990年至2008年,世界各地的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三分之一。一项针对中国31个省市的监测调查显示:1996-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从64.1/10万下降到30.0/10万,下降了53.20%,但城市和农村变化趋势不同。
农村由86.4/10万下降至30.1/10万,而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在1996-2002年呈现波动,在2003-2007年间相对平稳,2008后有所反弹,2010年接近1996年的水平。
但是即使孕产妇死亡率在逐年下降,但是妊娠和分娩本身来说,风险仍然存在。并且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孕产妇死亡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提高对妊娠和分娩的认识和重视非常必要。
孕产妇死亡中发生率最高和致死率最高的两种。首先妊娠、分娩是生理现象,不能称之为疾病,但是,这一时期孕妇身体的各系统和没有怀孕时比较会发生很大变化,易引起各种并发症,甚至造成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比较多,可以是一种原因,也可以多种原因共存。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病(子痫)等,还有不得不提的一个凶险疾病就是,羊水栓塞。
研究表明: 1996年,中国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中,排在前3位的疾病依次为产科出血(47.9%)、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2.9%)和羊水栓塞(6.8%),而2010年的顺位是产科出血(27.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2.3%)和心脏病(10.9%)。虽然产后出血的构成比明显下降,但是它仍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
羊水栓塞就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衰竭或猝死的严重的分娩期并发症。通俗一点说:就是在分娩的时候,羊水通过子宫创口进入母体的血液里。
羊水中含有上皮组织、胎儿毳毛、胎脂、胎粪、粘蛋白等和促凝物质,当这些东西进入母体血液,引起母体对胎儿抗原产生一系列过敏反应,引发很严重的并发症,造成急性呼吸循环衰竭、全身弥漫性出血、全身多脏器损伤等,来势汹汹,极大可能引发死亡。近年研究认为,羊水栓塞主要是过敏反应,是羊水进入母体循环后,引起母体对胎儿抗原产生的一系列过敏反应,故建议命名为“妊娠过敏反应综合征”。
其可能诱因包括:①经产妇居多;②多有胎膜早破或人工破膜史;③常见于宫缩过强或缩宫素(催产素)应用不当;④胎盘早期剥离、前置胎盘、子宫破裂或手术产易发生羊水栓塞;⑤死胎不下可增加羊水栓塞的发病率。
总之,看到这样的事件发生,每个产科医生都感到痛心,但是似乎每到事情发生时,公众才会关注这个疾病。如果可以,请在妊娠和分娩前了解相关知识,生孩子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其中有险也不可忽视的,希望想要为人父母的你多多了了解,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