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1日凌晨3点左右,正当中国人民庆祝春节时,迪拜一座336米高、共有79层的居民楼——马丽娜火炬(Marina Torch)却突然起火,数千居民被紧急疏散。马丽娜火炬于2011年落成,曾是世界第一高的居民楼,却因一户人家的疏忽(推测起火原因是水烟或者烧烤留下的炭火),而变成了黑夜中名符其实的“火炬”。幸运的是,目前这起事故中尚没有伤亡报告。
这在超高层建筑(中国指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火灾中极罕见。除建筑本身消防设施完备外,住户熟悉逃生通道,服从相关人员指挥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火警、烟雾、火光和他人警告,是识别火灾发生的4个重要方式。如已发现火情但未得到通知,建筑内人员需根据危险程度(是否有人扑救,是否已有明显的浓烟和一个以上的房间已猛烈燃烧,周围是否有大量可燃物堆砌)、建筑环境(是否有完善的消防设备,所在高度,是否接近逃生通道)以及自身能力等因素,迅速做出判断,并尽快决定撤离或采取坚守原则(staying put)。
首先保持镇定,对周围情况有一个大致了解,并按照志愿指挥者<大楼管理者<消防人员的顺序,服从指挥安排。因为密集的人群总会趋于混乱,需要有担负起组织和指挥责任的志愿者,或显眼的“制服”——反光背心、制服、哨子等,才能在混乱的状态下安抚并帮助疏散人群。在决定从楼道疏散后,人们需注意靠右行走,以便消防和急救人员快速通过(他们越快通过,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越多)。
根据自己所在的楼层,具体的撤退策略如下:着火点在本层:先将全身泼湿并用湿布掩盖面部,男女都应将身上的丝织品如丝袜等脱掉再行动;着火点位于上层:跑到起火楼层下数层即可在最短时间内避免危险。之后遵循指示行动,几乎毫无危险;着火点位于下层:火势较小时可湿身后蹲伏突破,否则唯一的办法就是往上寻找避难层——它起初是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ADAAG),为无法使用楼梯的残疾人设置,现在则为超高层建筑必备结构。
我国规定,超高层建筑每15层左右就需设置一个避难层,层内需备有独立消防设备,结构强度极高;电影里常有逃到屋顶用直升机救援的镜头,但国内大部分建筑未配备停机坪,即便是北京第一高楼国贸三期在其顶层配置了停机坪,也主要为120空中出警使用。
因为若火情猛烈,高涨的火焰与热空气会严重干扰直升机的操控,想成功降落到这样的“火焰山”上,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没避难层靠谱;超高层建筑会备有多个楼梯通道,如一侧通道火势较猛无法通行,可由对角方向或较远处尚未起火的通道撤离。
人们需要经常留意并熟悉所处建筑的逃生指示图。此外靠自然光“充能”并足够明亮的磷光涂料也被用于扶手、楼梯和逃生标记上。超高层建筑内多采用此类技术,所以火灾发生时,可跟着楼内的绿色箭头走。撤离时切忌犹豫不决,跟着人群乱转。最后不论上下都需要注意随手关门。高层建筑都装备了防火阻燃门,关闭后不仅能拖延火势,也能减少毒气和浓烟的渗透,为自己争取更多宝贵时间。
消防车云梯的极限高度在100m左右,而这个高度下,消防车水压也是惨不忍睹。所以无论国内外,通常都是消防人员进入后,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灭火(再次强调撤离时一定要靠右,不然下面会越来越挤,消防急救根本无法展开)。虽然这样较慢,但受困者并非没有希望。所以别下饺子一样的跳楼了,那真是必死无疑。
根据自己所在的楼层,具体的策略如下:困在避难层:按规定,这里配有独立水源和喷洒系统,且与逃生通道相连,或是有独立的逃生出口。关好门后保持信心等待救援即可;困在普通楼层。最安全的地方是如卫生间等有大量水的房间。进入后迅速将自己淋湿,关闭大门并用衣服塞紧缝隙,然后堵住水池然后打开龙头放水,同时给门泼水降温。
如的确无路可去,不要犹豫,抱起饮水机水桶,冲进有门有窗的屋子,然后把一切缝隙都堵上;无论困在哪都要用手机、标示物等通知外界自己的方位(但如附近有燃气管线,最好不要用手机以免引发爆燃)。不要强行打开甚至砸开窗户。9·11事件中最危险的不是火,而是暴雨一般从天而降的碎玻璃,不仅砸死砸伤很多路人,对救援人员及设备也造成很大伤害。如实在呼吸困难,可考虑趴在地板上(距地面30cm处有氧气)。
若窗户未封死,且外墙未着火时,也可打开一点稍稍透气,然后尽快关闭,因为氧气正是燃烧需要的。
无法撤离时原地坚守是非常有效的保命手段——唯一的例外只有9·11。由于大楼遭飞机撞击后引起垮塌,导致后来出现了“谁留谁死,谁跑谁活”的反常现象。此外,2001年世贸中心进行紧急疏散模拟时曾发现,楼内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楼道出口宽度至少需要1.42米。
即便如此,每疏散1000人(楼高100~200m)也需55~60分钟。而火场温度提升至引起钢材脆弱变性的速度,要远大于目前超高层建筑的疏散速度。因此在9·11事件的后续调查中,研究者提出两个重要的问题:要不要继续采用坚守原则,以及是否能用电梯逃生或运输救援部队。第一个问题由于牵扯到暴恐应急领域,并不具有普适性;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个问题。
几乎所有消防指南中都会提到,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
主因无非是火灾会切断电源,导致人被困在电梯中,然后在高温和毒气的双重作用下丧生。然而9·11的惨痛教训以及技术的进步,都在反复质疑这项规则是否已经过时了。普通人缺乏连续向下或向上奔走百米的体力,通常也缺乏足够的设备突破火和浓烟的封锁;而消防人员则需负重数十千克多次攀爬上下,体力消耗巨大且速度缓慢。另外,哪些情况能威胁到电梯的运行也值得推敲。
对拥有独立电源、多层密封门、防火耐热箱体、多重钢缆和紧急制动系统的现代电梯来说,很多突发灾情已不足以影响到它的运转。9·11中,近3000人正是靠电梯才得以在第二次飞机碰撞前的短短十多分钟逃生的。
事实上1997年前,在有消防或其他权威人员在场时,人们已经可以酌情使用电梯逃生。
而1997年出版的生命安全规范(Life Safety Code)中则正式规定,仅在世贸中心内能将电梯作为第二逃生手段或救援使用,并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每层电梯等待厅均可容纳至少50人以上;等待厅可阻绝火焰及烟雾1小时以上;所有楼层的电梯外门均可自动封闭,并符合上一条的封闭标准;电源及控制系统电路均可防火1小时以上;电梯轿厢和电梯等待厅必须配有与中央控制室的双路通讯器;电梯井和电梯相关设备的建筑构造必须防水。
理论上,火情初发时利用质量过硬且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梯逃生及救火并无不妥。上海消防局在2009年的初步实验也证明了电梯在火灾逃生和救援中的有效性,居民和消防人员都能在数分钟内完成撤离或到达火源点扑救的目的。而9·11后,相关领域专家均在探索如何将电梯更广泛地应用于火场逃生,并逐步制订了相应的安全规范。
但切记,对于100米以下的建筑(也就是大部分建筑),尤其是老旧建筑,通常既无能力也没必要满足超高层建筑的电梯安全标准。所以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千万不要乘坐电梯,而应该选择楼梯作为第一逃生通道,并随手关门阻绝火焰和毒气。
灾难中人们往往要么高估风险,诸如跳楼;要么低估风险,在楼层中四处游荡甚至扎堆围观,错过逃生的黄金时机。更糟糕的是引起火灾,不管不顾,一逃了之。最初的3-5分钟内,火焰不仅温度最低,也是扑灭的最佳时机。如了解灭火器的用法最好能在此时扑灭,避免酿成大火。否则需要将可燃物移开,同时高声呼救并迅速报警。一旦发现火势超出自己的控制,一定要及时展开自救,千万不要执意灭火。
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超高层建筑火灾的确是让各国都头疼的难题。有些从建筑本身入手,如吉隆坡双子塔采用负压原理阻绝火势;有些如马丽娜火炬,不仅从硬件设备上尽力避免可燃物,如用电路取代燃气,还强制配置了大量防毒面具和灭火器。而那些成功救援的案例,无一例外前期都在防火设备、知识宣传和避难演习上投入了大量的成本和精力,最终才避免了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
对个人来说,只要保持镇定并合理行动,火灾,并不等于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