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亲热(或“公开展示感情”),英文为PDA(Public Display of Affection),指的是身体上相对温和的亲密方式,比如牵手、拥抱、接吻、爱抚。在世界上大多数文化里,这些亲密形式无可非议,但在另一些地域文化里,人们十分反感这种公共场所亲热,甚至会动用法律来明文禁止。
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是PDA,什么样的文化对PDA极其反感呢?
如果你看过《欲望都市2》(Sex and the City 2)就一定能很好地理解这两点。在那部电影中,4个女人受邀来到中东的阿布扎比,尽享富贵之旅。期间萨曼莎遇到一个男人,干柴烈火一拍即合,于是二人在一个公开的晚宴场合极尽缠绵,萨曼莎的举止尤其挑逗。结果,坐在不远处的一位中东男子见了,非常愤怒,最后竟叫来警察把两个人全都抓起来,在监狱里关了一夜。
在不同文化习俗、时间和环境中,人们对公共场所亲密行为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在美国,对100个城市进行的调查发现,对PDA态度最友好的主要在东海岸和西海岸,而最保守的要数弗罗里达州,排名倒数10名的城市中它就占了5个。对PDA接受程度最高的并不是纽约,当然也不低(第5)。而西雅图居民很不欢迎PDA,排在第93。
至于中国,在一些文明市民的调查中,居民们普遍表示不赞成公共场所亲热,视之为陋习。再细一点来说,在街道、公园、文娱体育场所、商场等地卿卿我我,很有可能会遭到反对;而在相对封闭的、小圈子化的、人群属性更相似的地方,这类行为比较容易被接受,比如大学校园或酒吧。
当然,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即使是在大学校园,在课堂上接吻也会引来同学的不满,制造矛盾冲突;学生寝室里的男女同居更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会带来感情不稳定,而且制造危险。2009年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出台新规,禁止学生干部在公共场所与恋人亲热,如有违反,将被撤职。2011年,重庆邮电大学成立文明督查队,劝阻“公共场所亲热”。可见,在中国,PDA至少没有受到鼓励。
公共场合亲热,其实和激情的关系并不大。相反,这种行为多半是心理动机的外化,即向公众展示当事人对一份感情的占有,和佩戴昂贵珠宝首饰的行为类似,都是在炫耀性地展示自己拥有性伴侣。所以一些拥有长期稳定关系的人们也许永远也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些人如此热衷于公开展示。
过度频繁地在公共场所亲热,其实是当事人在寻求性伴侣认可、寻求社会认可。社会认为这种行为是伤风败俗,但当事人却能够通过挑衅习俗获得叛逆的快感。在西方国家,一些喜好在公共场所亲热的年轻人,把自己归为和堕胎者、同性恋者一样的弱势人群。
亲热时人们警惕性往往会下降,很少还能注意自己的钱包/背包。这时,就很容易给“艺高人胆大”的小偷留下机会,“重色轻财”的损失可能会很大。
你看不到电子眼,可电子眼看得到你。公共场合非法安装的电子眼数量可能大大超乎你的想象。不过,根据4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北京警方将清查违法安装、使用的电子眼,并对故意摄录女性走光、公共场所情侣亲昵、并以营利为目的将其对外发布的行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劈腿”+公共场所亲热,一旦被另一半的亲友目击,距离分手/离婚可能就不远了。
打开娱乐网页,总能看到明星被偷拍的亲热场面,哪怕当事人当时已经很小心了,狗仔队可是无孔不入、时刻准备着。
一定要留心四周的可疑人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亲热时间不要过久。如果有某个愤怒的大叔/大婶带着保安朝你们走来,注意别让矛盾升级,特别要避免肢体冲突。要学会克制,他只不过是在履行职责而已,更何况他可能还是单身呢。
选择安全的地理环境。即便没人想对你们搞点破坏,情到浓处却滚下台阶之类的事故还是有必要避免的。
出门旅行时,一定要遵守当地风俗文化,事先做好功课。根据迪拜政府执行委员会2009通过的《迪拜行为法案》,不论情侣是否结婚,公共场所亲热都不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已婚夫妻手拉手在可以允许的范围,但是接吻、拥抱、爱抚会被视为对公共礼仪的冒犯。公共场所亲热,以及公共场所性骚扰,或者没有目的随机地引起女子注意,很可能会像开头提到的萨曼莎那样被处以监禁,甚至驱逐出境。
今天人们习惯赠送花草来表达爱意、祝福,或平复悲伤,其实可以说是对公共场所不能亲热的一种替代——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不赞成公共场所亲热,因此求爱的男子们就想出了用花来表达各种情感的方法。利用花的不同颜色、数量向爱人传达不同的意思,用花语代替无法说公开表达的爱。不过,据说这个法子也不是英国人的原创,而是从15世纪波斯人那里得到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