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爬学界最近迎来了一件喜事:发现了一个新种蝾螈,并因此成功解答了一个演化上的谜团。然而这个新种却很快陷入了一场波及动物学界许多领域的大争论:该不该对它的真实产地保密?这都是因为,这种蝾螈不幸生在中国。
近期,一个中国研究团队在专注于动物分类学的顶级期刊《动物分类学》(Zootaxa)上发布了一个两栖动物新种:高山棘螈(Echinotriton maxiquadratus)。这种棘螈拥有较大的方骨凸起,因此获得了种加词maxiquadratus。
棘螈和它们的姐妹类群疣螈属(Tylototriton),是蝾螈中的原始类群。它们也本是一家,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研究者才从疣螈中将棘螈给分了出来。
122年前,人类发现了第一种棘螈——琉球棘螈(E. andersoni); 81年前,人类发现了第二种棘螈——镇海棘螈(E. chinhaiensis)。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两种棘螈,一个生活在琉球群岛上,一个生活在浙江东部,隔海相望。蝾螈是淡水动物,不能泅渡汪洋大海,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分布?如果棘螈起源于中国,它怎么前往琉球的?
动物学家假设,在第四纪冰河时期,海平面下降。琉球群岛整体屹立于海平面之上,台湾和大陆之间也没有海峡作为天堑,动物们可以毫无阻碍的穿行于南中国和台湾、琉球。高山棘螈的发现地,就位于琉球棘螈和镇海棘螈之间,成为了这个假说的证据。
这样一个新发现,无疑是两栖动物学界的一个大事,但如果放大到整个动物学界,它所引发的激动也不会比两栖动物学家们自己的激动要大。然而,高山棘螈新种发布引发的争论,获得了鱼类、鸟类、哺乳动物、昆虫等多个领域内研究者的参与。
而争议的焦点,是这个新种发布时一反常规,没有公布模式标本的采集地点。按国际惯例,新种发布时必须公开模式标本采集地,否则严肃的期刊绝不会允许发表。在《动物分类学》这样的顶级期刊上,出现一篇没有栖息地地理信息的新种描述文章,几乎是闻所未闻的事。
但这并不是因为背后有什么黑幕,而是研究者明确声明的故意之举。本篇论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康奈尔大学生态与进化生物学院博士后吴耘珂表示,不公开采集地是为了保护高山棘螈,尽可能不被标本贩子和宠物贩子骚扰。
近些年来,疣螈——棘螈的姐妹类群——在异宠市场上非常普遍,其来源基本都是野外捕捉。而棘螈常被人认为是“更稀有的疣螈”,成为了很多人的终极目标,身价更高。琉球棘螈数量“较多”,处于濒危(EN)等级,由于有人工繁殖,大约一条卖价200美元。镇海棘螈更为稀有,处于极危(CR)等级,在国外只公开售卖过一次,卖价达到了1400美元。一个新种棘螈的发现,这个种的地位还如此重要,势必会引发各种贩子的追逐。
对于吴耘珂的做法,许多动物学研究者都给予了理解和支持。但是,还是有人提出了反对。国家动物博物馆兽类分类学者张劲硕博士认为,公布模式标本的采集地点这个国际惯例最好还是应该遵守。国际惯例的存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对于描述新种和分类研究来说,发现地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数据。
只有公布了采集地点,其他的研究者才有可能采集新的标本,进行分类、生态或其他方面的深入研究,而这样的深入研究,甚至有可能推翻旧研究的结论。
昆虫学者、科普作家张巍巍是最为强硬的反对者,他认为,虽然国际动物命名法没有强制公布新物种的具体产地,但这毕竟是故意隐匿,违背了国际惯例,带了一个很坏的头。他担心在未来可能会有研究者以这个先例为据,以保护新种的名义,隐匿发现地点。
事情究竟有多糟?
“两爬不比其他动物,是个弱势群体,经受不住人类的采集。尤其两栖类,一动就完蛋。”专业级两爬爱好者RickySD在接受果壳网采访时说。Ricky介绍了两个被贩子盯上而遭了秧的物种。第一个,是东南亚的麦氏长颈龟(Chelodina mccordi)。1994年,科学家发现了它们和新几内亚长颈龟的区别,于是将其独立成种。但到了1997年,它们就因为人类的采集而极度濒危。
2000年,IUCN将它们的保护等级上升到极危(CR)。另一个例子是产自中国广西的凭祥睑虎(Goniurosaurus luii)。1999年,研究者发表论文正式描述了这个物种,并且公布了模式标本采集地。几年后,另外一位研究者重返模式标本发现地后,写道:“这个地方的每一块石头都被人翻了一个遍,这里再也找不到凭祥睑虎了。”这样的例子,在两爬领域内屡见不鲜。
混乱的宠物、标本市场,也对科研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一些物种在科研人员正式描述之前,就已经在走私市场上流通了。吴耘珂提到了这样一件咄咄怪事:日本京都大学助理教授西川完途(Kanto Nishikawa),曾利用日本宠物店里走私来的肥螈发表了新物种,而产地一栏赫然写着“从中国进口”。
面对这样糟糕的现状,高山棘螈的发现者们在论文中写到:由于新种棘螈的珍稀,我们强烈呼吁所有的爱好者不要去采集这种蝾螈,偶尔遇到了也不要泄露产地,并且抵制任何买卖!
为了保护而打破国际惯例,不公布模式标本采集地就发布新种,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一个缩影。随着移动网络的愈发发达,更多的恶劣事件暴露在公众眼前。只说今年,就有藏野驴被虐杀事件、广西豹猫偷猎事件、未破获的白鹤偷猎事件、上海卷羽鹈鹕偷猎事件等多起恶性案件在网络上激起极大反响。而在这些出名的偷猎者背后,还有很多闷声发大财的人。
为什么中国的动物保护如此尴尬?究其原因非常复杂。
其中一方面在于中国的保护教育。每当国内的网络上出现了一个离奇的物种,总会有人第一反应是“能好怎”;而出现一种好看或是特别可爱的动物,也总会有人想养上一只。这和大家从小接受的教育有关:中国的教科书或是字典,提到某种生物时总是会介绍它“皮可衣,肉可食,骨可泡酒”。还好,这一点已经发生了改变,新版的字典、词典往往已经删掉了这样的信息。更年轻的90后、00后们能从网络上获得信息,他们还是可以期待的。
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动物保护执法并不好。在国内,像云南森警这样执法较为积极的管理者不是多数。那些流传很广的偷猎事件,都是在网络上发酵了很久,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之后,才倒逼执法者去解决的问题。
执法差的重要原因,是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够好。这部法律的主体颁布得太早,已经跟不上这个日益复杂的时代。而执法所依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又过于陈旧,自1989年颁布之后鲜有修改,所依仗的数据严重过时。如今,已经有很多动物进入濒危之列,但没有进入名录当中。这也使得一些有心的执法者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主任助理曾岩在接受果壳网采访时评论说:“如果我们想在全国范围依法保护高山棘螈,最重要的一步是将其升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现行野保法或保护条例中缺乏依据或机制可以用于紧急修订名录,甚至可以说,我们现在对何时和如何修订《名录》都没有机制。希望野保法在修订后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这就是当下中国野生保护动物的现实:一些动物足够珍稀、急需保护,但却无法加入到中国的保护物种名录当中,而那些列入了名录的生物,也无法得到法律所规定的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者们一边挥洒热血发现新物种,一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发现的新物种走向灭亡。
这场争论表面上是一场学术规范之争,但争论背后却是制度性的漏洞。为这个漏洞买单的既是研究者,也是那些没有得到保护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