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弃档族”日益扩容,据统计,全国约有60~70万人抛弃了档案或让档案进入休眠状态。这引发了人们对人事档案这一事物的重新审视与再思考。我国人事档案制度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工具,对社会管理曾经起过重要作用。但如今,这项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档案制度改革的呼声也一再出现。
我国的人事档案是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特有产物,是单位对员工进行管理的工具,其中体现了中国特有的官本位意识和单位文化。在当年特殊的历史时期,档案中记录着人的阶级成分、功过奖惩,什么东西一旦进了档案就会跟随你一辈子,档案就像是一枚给人定性的印章,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人的命运,是社会对人进行强有力控制的工具。
如今,在不少用人单位看来,现有的人事档案并不能全面反映其主人的个人情况,而且所能传递的有效内容越来越少,它并不能为现行的人才流动提供真实的信用证明,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帮助用人单位正确了解个人的真实信息,有些甚至提供了与实际情况误差较大的虚假信息。一些员工在入职后,档案寄存于人才市场,很少有人会定期更新自己的档案,以至于工作十余年,个人档案的内容还停留在上学期间。它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块“鸡肋”。
在很多体制外单位,工资、职务都由单位内部自行确定,对很多人而言,可能直到退休也不会和档案扯上什么关系。对有些人而言,只有变动工作调到体制内单位,档案才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正由于传统人事档案的功能正在大大减弱和退化,人们对档案的态度也在随之产生剧变,个人和管理部门对档案的轻视导致一些档案丢失缺损,甚至自持档案者也大有人在。
流动人员视同“鸡肋”的档案,对体制内人员来说,却异常重要。
其履历、工作业绩、能力、获奖或被处分的情况等等,都通过档案呈现在组织部门眼中,往往“一纸定终身”,而就因为其如此重要,档案造假在一些被查处干部中屡见不鲜。特别是单位档案如管理不严,篡改档案会很容易。从工作简历、专业职务,到出生年月、学历都能改,有的甚至伪造录用和任职手续。由于用工制度的变化、单位制度的式微及其相关政策的变迁,现行人事档案制度失去了往日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唯一性。
不可否认,档案在今天仍有它一定的作用,它是个人历史经历的见证,没有档案,个人的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例如,职称评定、婚育证明、转正定级、各种政审、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有关证明等,都需要个人档案。没有档案,出国政审就无法进行。没有档案,办理社会保险也成问题,参加养老保险要根据档案里的记录来确认工龄年限。同时,弃档死档、人档脱节、人质档案、注水档案普遍存在,各种档案官司时而出现。
这意味着,随着人才自由而频繁的流动,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个人档案表面上重若泰山,事实上它真正的作用很有限,负面作用正在日益加大。
正因为如此,人事档案制度也被视为流动性时代除户籍制度外的又一个人才壁垒。另外,面向庞大群体收取的档案费是个天文数字:北京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超1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
人事档案所涵盖的干部档案、企业职工档案、流动人员档案以及学生档案,牵涉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和综合档案部门等多个部门管理。于是,“多头管理”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目前一份人事档案每月的托管费用从10~30元不等,使用、调动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只有20多名人员的县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一年的人事档案收入就达到两三百万元。
利益之争显然为改革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系数。
我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举步维艰,大大落后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令人欣慰的是,管理部门回应,2016年将全面取消档案保管费。与此相应,人事档案制度亟待尽快翻开新的一页,最重要的是亟须改革管理理念,突出人事档案的公共服务功能,使人事档案成为一个公开、透明和适度开放的个人社会公信平台,充分保障档案当事人权利不受到恣意侵害。
人事档案制度的公共政策创新也必须沿着契约化、社会化、电子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以全面提高国内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