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者的平均年龄高于受雇者,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受雇者。总体来看,自雇者的生活满意程度和未来信心程度都高于受雇者,但进入老年后,他们对未来的信心程度显著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私有部门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中国的企业家数量迅速增长。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3—2012年这十年间,中国的企业家数量(包括私营企业投资者和个体从业者)从2003年的5,409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10,828万人,企业家占就业人员的比重也从2003年的7.8%增长到2012年的14.1%,均增长了1倍左右。很多研究表明,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创新、增长的重要动力,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的经济转型国家。
中国的经济增长呈现出两个70%的规律,即总体增长的70%来源于私有部门的增长,而私有部门增长的70%来源于新进入的私有企业的增长。可见,自主创业和企业家精神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刚刚发布的《中国民生报告2014》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千人计划讲座教授张晓波等人就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2年的数据专门讨论了中国家庭经营与自雇的情况。
他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2012年我国有10.4%的家庭从事着非农家庭经营(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活动),其中城镇家庭有13.0%,农村家庭有8.0%,城镇家庭从事非农经营的比重明显高于农村。大多数家庭经营的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家庭的持股比例很高,雇佣人数少,这一特征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从事非农经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是没有从事非农经营家庭的1.7倍。
分城乡来看,这两类家庭人均收入差距在城镇较小,均值的比率是1.5,中位数的比率仅为1.3,而在农村的差距较大,均值的比率高达1.8,中位数的比率为1.7。也就是说,在农村非农经营可以明显改善家庭的收入状况,但这一作用在城镇并不突出。
城镇从事非农经营的家庭在收入阶层的分布上较为均衡,而农村从事非农经营家庭的收入分布由低到高呈现明显的递增趋势,有38.6%的非农经营家庭都处于最高收入组(80-100%)。非农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农村家庭的收入状况,提高他们所处的收入阶层。
造成城镇和农村收入分布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农村家庭的非农经营大多是自主创业的结果,而一部分城镇家庭选择非农经营是因为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工作(如下岗)而被迫选择小本经营维持生计的结果。2012年,我国13.3%的就业人员选择自我雇佣,其中城镇就业人员有17.6%是自我雇佣,农村的比重为10.2%,城镇自我雇佣的比重高于农村。自我雇佣者的男女性别比为2:1。
此外,男女性别比也会影响当地的自我雇佣的比重,平均而言,性别比越高的地区在业者自我雇佣的动机越强。出现这一现象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婚姻市场上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衡会激励男性或者有男孩的家庭积累更多的财富来增强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自我雇佣成为企业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中国性别比例分布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家的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
自雇者的平均年龄高于受雇者,并且这一差异在女性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在30岁以前,受雇者明显多于自雇者,到30岁以后,自雇者的比例逐渐超过受雇者。这一分布情况符合我们的主观认识:一方面,人们倾向于在年轻时通过受雇工作来积累经验、人脉和资金,到一定阶段后再选择自己创业;另一方面,进入中年后来自抚养子女(尤其是男孩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的压力会激励在业者选择自我雇佣,努力创造更多的财富。
自雇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受雇者。如下图所示,自雇者主要集中于中等教育程度(初中和高中),他们具备基础的文化知识,但却不一定有很好的教育背景。还值得注意的是,高等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的在业者中自雇者所占比重明显偏低,这与我国每年大量的大学毕业生选择进入国企事业单位而不愿意进入私有部门或自主创业的现状是一致的,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自雇者的行业分布广泛而集中,大约一半的自雇者都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与受雇者相比,自雇者每月工作的天数更多,但每天的工作时间更加灵活,有更多的人可以每天工作很短的时间(1—4小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天工作很长的时间(13小时以上)。女性自雇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显著高于男性自雇者。总体来看,自雇者的生活满意程度和未来信心程度都高于受雇者。
生活满意程度和未来信心程度用1—5五个等级来衡量,数值越大,表示生活满意程度和未来信息程度越高。如下图所示,生活满意程度随年龄的增长呈现U型关系,而未来信心程度随年龄增长呈现倒U型关系,U型的拐点出现在20—29岁或30—39岁。
自雇者尽管对自己的生活并不非常满意,但对未来还是充满信心的,他们认为通过努力可以使生活变得更好,但进入老年后,他们对未来的信心程度显著下降,低于受雇者,这可能自雇者普遍与缺乏社会和医疗保障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