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FDA)出台一项限制处方药中“对乙酰氨基酚”含量的新规定,要求处方药中对乙酰氨基酚的含量不能超过325mg(不包括非处方药)。因为对乙酰氨基酚会对人体造成肝损伤甚至致死。FDA在声明中称,对乙酰氨基酚广泛应用于热痛药物,据统计,在1998年至2003年间,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服用是导致病人肝衰竭的主要原因。
每单位剂量(片剂、胶囊及其他剂量单位)超过325毫克的对乙酰氨基酚药物会增加肝损伤的风险,肝脏损害会导致肝功能衰竭甚至是死亡。因此,FDA敦促医生避免开出含量包含超过325毫克/片剂(或胶囊)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
消息一出,国内媒体一片哗然,于是新康泰克、百服宁等抗感冒药“对乙酰氨基酚超标54%,或损肝脏”的报道蜂拥而至。
很多人对乙酰氨基酚安全性问题表示出疑惑,因此,有必要正确解读一下,关于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的安全性问题。首先,对乙酰氨基酚是一种缓解疼痛和退热的药物,除单方外,还多与其他药物制成复方制剂,常用于抗感冒,如泰诺、新康泰克、百服宁、白加黑等。由于良好的镇痛祛热疗效,对乙酰氨基酚药物使用普及度很高,国内亦将其列为非处方药(OTC),即不需要持有医生处方即能买到,同时也能通过网络合法销售。
而且,现在患者选择感冒药往往都认品牌,不会想到不同产品的内在区别。
因此,药师在药店推荐此类药品时,一定要告诉顾客,按规定剂量服用,不要多服、不要同时服用两种以上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抗感冒药。如果泰诺、百服宁加上其他中成药什么的同时服用,叠加用药极易导致摄入过量,日积月累就会产生风险。
因为90%~95%对乙酰氨基酚在肝脏代谢,其中4%~5%的药物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系统代谢为N-乙酰苯亚胺醌(NAPQI),它能迅速与体内谷胱甘肽结合成水溶性无毒化合物由尿排出。如果大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则代谢产生的NAPQI不能被有限的谷胱甘肽结合,转而与肝细胞内蛋白的巯基结合,产物可致肝细胞损害、坏死,严重者可致肝肾衰竭、肝性脑病、脑水肿、低血糖、低血压,甚至死亡。
其次,药物存在不良反应是药物的内在属性,关键是使用剂量和疗程。对乙酰氨基酚的安全剂量为:成人口服每次300~600毫克,最大日剂量不超过4000毫克。新康泰克一天2次,一次一颗,并没有超过安全剂量。同时,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期间应禁止饮酒。酒精是药酶诱导剂,在肝脏内可使肝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活性增加,损害肝脏。FDA告诫人们:如果饮酒三杯以上,就不能再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两者合用会损害肝脏。
FDA还指令药厂在药瓶上贴上“小心酒精”的警告。因此,我国OTC药品中,凡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说明书上都注明了“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本品不能与酒及含有酒精的饮料同服”的警示语。另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也要注意慎用对乙酰氨基酚,因为过量服用该药可引起肾小管坏死、肾衰,过量服用该药引起的肝功能衰竭可导致肾衰,即使是正常剂量长期习惯性服用,也可引起某些病人肾功能减退。
FDA限制对乙酰氨基酚的含量不能超过325mg,只针对处方药,不包括市场上用于治疗感冒等疾病的非处方药。这是为什么呢?美国患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出示医生处方才能购买,药店的药师接到处方后必须按照医生处方上开具的数量调剂,不能整瓶或者整盒卖。药品需要拆零销售,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药品拆零,导致销售药品没有详细使用说明书,容易造成患者重复超剂量用药。
为降低这一可能的风险(数据表明有半数对乙酰氨基酚造成肝损伤的患者是过量服用处方药造成的),FDA限制单片(包括胶囊等其他剂型)处方药中的对乙酰氨基酚的剂量不能超过325mg。不过,FDA还同时强调,如必要,使用上述药品时可一次服用2片(粒或其他剂量单位),总量650mg,每日不超过4g。而国内一些媒体报道并不完整。
对乙酰氨基酚是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别名有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醋氨酚、退热净等。
该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缓解轻、中度的疼痛,如关节痛、头痛、神经痛、牙痛及痛经等。作为非处方药,其虽然有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优点,但滥用该药、使用不当也会产生不良反应或严重的肝毒性和肾毒性。肝损害是最主要的不良反应,其次是引起肾衰,此外也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哮喘发作等症状。任何药物都存在不良反应,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时是安全且有效的。
使用时(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咨询药师。不要同时服用两种及以上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药物。按医嘱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不能超量使用。服用此类药物时,不要饮酒,减少肝损害。服药后发生面部、口腔、咽喉肿胀,呼吸困难,瘙痒,皮疹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若患者饮酒或空腹或与其他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合用时,应调低剂量或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