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这个违背科学原理和基本常识的词,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并成为年度词,显示出国民缺少基本的科学素养。
查查规范的词典,并没有“正能量”一词。事实上,这些年“正能量”这个生造出来的词因被一些有一定权势和地位的人使用,也确实用得很热。这种“热”倒是显示出国人人云亦云,缺乏理性。
有人生拉硬扯说“正能量”是物理学名词,出自英国物理学家保罗·狄拉克所著的《量子力学原理》。查阅狄拉克原著,他的原文表述显示狄拉克本人也不认为有“正能量”和“负能量”存在,而仅是作为一种理论假设在推理中使用。
还有人将“正能量”说成心理学名词,有鼻子有眼地说该词流行源于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的专著《正能量》。不妨看看他的原著所使用的书名是什么:“Rip it Up: The Radically New Approach to Changing Your Life”。依据规范的翻译,该书名怎么也不可能译成“正能量”,“正能量”恰是中国翻译者为迎合世俗所使用的词,并非原作者用词。
再看其他解释,“‘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将人体比作一个能量场,通过激发内在潜能,可以使人表现出一个新的自我,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充满活力”。这一说法所犯的错误在于,人体不需要“比作”,它本身就是一个能量场,但它的内涵不是上述解释中所说的态度和情感,而是一种生物能量,它本身也不存在正负。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正能量”是一个社会名词,是“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它已经上升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与我们的情感深深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正能量既可以是一种处事或处世的心态,亦可以是处事或处世的方法。只要是为着好的结果、好的方向,有益于公众、集体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正能量的行为。
这样解释的问题更大,不只是这个词的内涵和外延是模糊不清的,没有确定性,致命的问题是它所依据的逻辑。
在社会上使用“正能量”和“负能量”的终极理论依据事实上是对立和斗争哲学而非和谐包容,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而非认为人人平等,把与自己观念和做法相同的人列为正能量,反之则列为负能量。
认为实现理想社会和完美生活的方式就是消除异己、消除“负能量”,而非不同人协商后共同努力,这样简单的逻辑在过去已给中国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现在沿用这种逻辑的变形采用“正能量”表达出来,只能显示出使用者心胸的浅狭,不能包容,不能把自己放在与别人平等的位置。如此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依据那些热捧“正能量”一词的人的逻辑,这个社会上只能要求人乐观、向上,不能有悲观、低沉,而不是让每个人依据自己的体验自然地显现出喜怒哀乐。
片面认为宣传清正廉明的人才是“正能量”,揭露贪污腐败就不是“正能量”;或认为制止谣言传播是“正能量”,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怀疑权就不是“正能量”,这类片面观点只会使“正能量”这个词成为社会的分化器,分出一拨一拨的对立面,不断产生“假想敌”,这种行为又何尝不是消耗社会资源的“负能量”?
在使用“正能量”一词时,最为关键的是“零点”是什么,谁是主体,尺度是什么,在这几点不能明了的时候,就只能助长一些人自以为是,就不能胡乱使用这个词。简单地用光鲜掩盖黑暗只会使黑暗更加黑暗,以致贻害无穷。
事实上,每个人在正常的社会里都具有能量,他的能量对社会起什么样的作用既决定于他自己,又决定于社会为他提供了什么样的机会。建设一个理想社会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为每个个性特点各不相同的人创造适合他的能量发挥作用的机会,如果没有做到这点,政府就要在改善管理上下功夫,少些走过场的“假、大、空”,让“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更加灿烂,而不宜人为划分正、负能量。
简言之,“正能量”这个违背科学原理和基本常识的词,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并成为年度词,把本就不存在正负的能量强行划分为正负,不只显示该词提出和使用者、热捧者的霸道和无知,也显示出国民缺少基本的科学素养,缺少基本的逻辑,缺少基本的理性,缺少独立思考和自主判断能力,人云亦云,牵强附会。希望这种现象能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