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到底多少?如何计算?一直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专家坦言,对“转化率”的强调,恰恰说明我们的科研并非面向市场。
“科技成果转化率”,很多人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在新闻报道中,关于这个转化率我们常常看到不同的报道。有的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有的则说“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约25%,与发达国家80%的转化率差距甚远”。
《中国科学报》记者日前采访了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结果发现,关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是多少、如何计算等问题,不少专家都表示:“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
“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好的。但‘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概念,本身就不科学,将从科研到创新的复杂问题过于简单化了。”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柳卸林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成果本身的界定很难说清楚。”柳卸林说,“什么叫成果?是不是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一个项目完成了一个成果?有的一个项目产生了5个专利,是不是就是5个成果?”
柳卸林认为,科学研究有很多种价值体现方式,其中一种形式是发表论文,但论文是公共知识,一般不需要考虑商业化。所以要考虑成果转化,就是考虑论文以外的成果,例如以专利形式出现的成果。
“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现在科研成果形式多样,根本没法统计。此外,可能转化了某1个成果,比转化其他5个成果产生的效益更高。”柳卸林说。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率究竟应该谁来统计的问题,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权威的统计部门应该是知识产权局,由知识产权局统计专利交易数据,并估算转化率,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都应该以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为准。
“从知识产权局来看,成果转化率就是知识产权交易率。”刘澄说,知识产权局在统计科技成果转化率时,一般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但同时他也表示,目前知识产权局自身也面临着统计困境。“一方面,知识产权局自身对于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科研力量不够;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局的研究人员到企业调研知识产权转化多少,能够出多少效益、产值,企业有可能都不搭理。”
既然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那么为什么国内还在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率”?
对此,柳卸林表示,之所以国内仍在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率”,是由两个因素促成的:一是很多项目在立项时没有考虑项目的商业化前景,或者一开始觉得有商业化价值,但在项目实施之后发现没有商业化价值;二是一些项目尽管有商业化前景,但大学、研究所没有动力去推行,致使转化率低。
在刘澄看来,与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强调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并不存在成果转化方面的问题。”刘澄说,因为他们的科技成果本身就是面向市场的,科研成果研发出来就直接面向生产线,否则对于作为科研投资主体的企业来说,资金就“打水漂”了。
他认为,我国对“转化率”的强调,恰恰说明我们的科研不是面向市场的。“我们的科研依靠国拨经费,所以会特别强调要转化。”
“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好的,但绝不能回到以成果转化率论英雄的时代,不能把从科学到创新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个‘转化率’指标,而是要建立合理的、科学的指标体系。”柳卸林说。
柳卸林评价说,可三五年为考核期,评估某研究所的成果有哪些转化了,让多少企业从中获益,衍生出多少企业,产生多少经济效益。
柳卸林表示,除此之外,目前需要反思三方面问题:即我们为什么有这么多科技成果在立项时没考虑商业化价值?我们为什么有那么多没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出现?谁有动力去推进有商业价值的成果转化?
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最迫切的不是增大科技投入,也不是就科技创新谈科技创新,而是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
“关键是怎么改。”对于张晓强的观点,刘澄表示赞同,“在中国,强调什么、考核什么,大家就一窝蜂去做什么。就专利而言,现在还有专门卖专利的市场,今年中国专利总数达到世界第一,但我们真正有价值的很少。”
因此,刘澄认为,首先应当改革考核机制,提升科学家的诚信意识,考核不要老盯着成果,盯着专利,真正要盯的是成果对现实的效用。其次,应当强化市场约束,使科研面向市场,与市场无缝衔接。